炉具网讯:近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指出,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到2025年,除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偏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外,其他农村地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基本完成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调整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坚持“增气减煤”同步,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管道气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比重明显提升。原文如下: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承市政字〔2022〕16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以来,承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京津冀领先,列入《承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和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基本完成,为“十四五”时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蓝天保卫战成果显著。“十三五”时期,以打造京津冀最优的空气质量为目标,聚焦重点污染因子,全力实施“减煤、治企、控车、抑尘”攻坚行动,集中开展散煤“复燃”大排查大整治,推动本市重点钢铁公司产能退出,实施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裸露土地专项治理,大力提升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应用,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积极努力,合力攻坚,“十三五”期末,承德市区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的4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322天,优良天数比率由71%提高到88%,达标天数在全省排名第一,高出全省平均达标天数66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31.8%、20.6%,超额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省定任务。
碧水保卫战成效稳固提升。“十三五”时期,承德市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能力,完成双峰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年百项重点工程”和“800里滦河水质保护工程”,突出重点流域水源涵养工程、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清理整治等治理措施,强化“一断面一策”精细化管理和季节性水质差异化管控,持续开展滦、潮河常态化巡查问诊。探索建立滦河、潮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十三五”期末,承德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由88%提高到100%,Ⅱ类以上断面由11个增加到14个,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11%、16%,污染减排任务按期完成。
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扎实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有序推进重金属减排,全市23家涉重金属企业纳入全口径清单。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全面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全市涉危企业纳入“一企一档”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设施覆盖全市1987个村庄,污水无害化设施能力覆盖率达到81.14%,卫生厕所普及率55%,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已基本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动态清零,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改善。不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2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市化肥使用(折纯量)连续四年实现负增长,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使用率达到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膜回收率达到87.9%。
环境安全保卫战实现重大突破。环境综合执法合力逐渐增强,采用双随机、明察暗访、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强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攻坚、秸秆禁烧、“利剑斩污”、“散乱污”治理、VOC企业摸排、保水质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攻坚战果显著。环境安全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着力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机制,全面开展了涉及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重点风险源排查,建立完备的重点污染源监控体系及重点区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体系。加大矿山整治力度,累计关闭矿山320家,压减矿权608个,矿山累计修复74平方公里,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32个,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50个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名单。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十三五”期间,承德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五年累计完成营造林617万亩、草地治理修复133.8万亩、水土流失治理303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从56.7%提高到60.03%,居华北首位。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色发展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试点建设,承德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日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5439.4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9.1%,划定面积和占比均为全省最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突出,成功列入“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塞罕坝机械林场入选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获评“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获奖集体,兴隆县获得全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绿色产业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五”时期,承德市始终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挖掘地方资源优势,全力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医疗康养、钒钛新材料及制品、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三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大数据、清洁能源、特色智能制造三大支撑产业,深入开展县域特色产业振兴行动,产业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变,绿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以上,成为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动力。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4万千瓦、年发电132亿千瓦时,初步形成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承德市进入以更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窗口期、机遇期、攻坚期。2021年8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考察时强调,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要传承好塞罕坝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再接再厉、二次创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再建功立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新时期承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政通人和,乘势而上,奋发作为,凝心聚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高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承德市自然资源禀赋突出,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最大优势。承德“优势在生态,潜力在生态,希望在生态”,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3556万亩,占京津冀地区的三分之一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0.03%,高出全国36个百分点、全省25个百分点,是华北最绿的城市。丰富的森林资源,使承德市成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大格局中的“卖方”,丰富的清洁能源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最大支撑。承德市清洁能源资源丰富,清洁能源发电装机861万千瓦,“碳达峰、碳中和”加快了我市三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发电基地建设,拓展氢能应用领域,全力打造“中国绿氢谷”。“碳达峰、碳中和”将促进我市清洁能源发电实现大飞跃,推进我市丰富的清洁能源转化为经济资源。不断完善的绿色产业体系是我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最强动能。“碳达峰、碳中和”将推动我市在“高端产能、绿色产业”持续做加法,“低效供给、低端产能”坚定做减法,将促进我市3+3”主导产业和县城“1+2”特色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带来新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是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要以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推进产业升级转移,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张承地区为京津冀生态支持区,同时北京非首都职能要向周围地区疏散。“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有利于京津和承德在多个领域实现市场开放,物质和信息流通,技术和人才共享,生态环境联控联动,实现互利共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承德市“三区两城”发展定位和“1266”发展战略带来前所未有的环境支撑和强大动能。
承德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增添新助力。201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承德市以“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承德市制定了《承德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8-2030年),针对“水源涵养功能不稳固、精准稳定脱贫难度大”两大瓶颈问题,将大力实施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绿色产业培育、精准扶贫脱贫和创新能力提升“四大行动”,为全国同类的城市群生态功能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承德模式”。到2030年,承德将全面建成“涵水产流、阻沙保土、永续利用”的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绿色发展先行区、环京津宜居宜业典范区、国际旅游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将为承德市开辟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平添助力。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制度措施。省级层面先后制修订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市级层面承德市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成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先后成立大气、水环保专班和应对气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编制了《承德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规划(2021-2025)》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建立了承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京津探索开展跨区域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生态产品交易,落实了滦河流域上下游生态横向补偿机制,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四五”时期,承德市在抢抓机遇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冬春季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存在波动风险,汛期、凌汛期个别河流断面水质尚未实现稳定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重道远。同时,全市尚有14%的土地荒漠化,31.4%的土地不同程度存在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依然脆弱。二是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全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比突出。三是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仍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律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够,治理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治理水平仍待提升。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宏观背景下,生态环境建设正处在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发展和保护压力叠加、生态治理和恢复负重前行的攻坚期。
“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发展进入新阶段, 站在新起点,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市上下必须锚定美丽承德总体目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担当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及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区两城”发展定位,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引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落实“绿色崛起”方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合理开发、从严监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将承德市的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促进区域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绿色崛起步伐。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坚持把以人为本、民生为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集中攻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注重创新引领,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聚焦改革关键领域,抓好生态文明制度落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建立绿色发展新模式,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强化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区域合作,激励与约束并举,严格环境准入,完善经济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强化项目支撑,补齐短板,厘清职责,狠抓落实,突出靶向施策和精准施治,切实解决区域性、复合性和累积性环境问题。加强构建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完善执法效能,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努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三)主要目标及指标
1.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如下:
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省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恢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完善,滦潮河流域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塞罕坝二次创业取得新成果,“生态支撑、水源涵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径模式取得重大进展,“承德山水”生态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2.指标体系
针对规划主要目标,结合河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要求,提出规划指标包括环境治理、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五类共19项。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行业产业优化转型,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1.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大气环境准入,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产业布局优化,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低”项目,严把新上项目关口;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能耗低、排放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压减过剩产能,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承钢、建龙等企业工业污染清洁治理。继续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炉窑淘汰和污染物排放治理。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在全省率先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充分发挥风光水“绿电”富集、碳足迹小的优势,推动“风光储氢”一体化发展,打造“中国绿氢谷”,把风电光电、抽水蓄能电站集群等清洁能源作为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率先突破的产业,让清洁能源产业在产业升级重构中产生出巨大的“乘数效应”。
强化环境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约束,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钢铁、火电、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耗煤量,落实到每一个企业。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生态环境监管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弧炉短流程企业。依法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
全力推动生态绿色产业品牌引领。推动“文化旅游医疗康养、钒钛新材料及制品、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大数据、清洁能源、特色智能制造”(3+3)产业向生态化发展。以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为方向,建设承德国家钒钛产业链现代化示范基地,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增强有价元素多元提取能力,加快形成“钒钛制品—含钒特钢—装备制造”完整产业链。持续培育壮大绿色食品及生物健康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优质精品基地,打造一批龙型经济产业集群,打响“承德山水”品牌。
积极推广农林绿色循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坝上高原生态农牧区、浅山河谷高效农牧区、环都市农业区和深山沟谷现代林果产业区四大功能区,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力促农业发展生态化、区域化。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加大力度建设一批绿色等级标准化、规模化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与园区,重点推动丰宁、围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县建设。大力发展循环农(牧)业,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对接,推进种养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发展,实施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实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实施重点企业退城搬迁,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企业,依法搬迁退出城市建成区。深化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强建材、化工、加工制造等传统制造业集群提升,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提升战略和规划环评效力,促进区域绿色发展。落实承德市绿色发展战略和规划环评制度,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资源开发规划、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推动承德市京津冀区域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试点工程。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健全与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旅游等部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严格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开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推动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促进园区绿色发展。
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环保装备制造领域高端化发展。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加强秸秆、尾矿、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调整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加快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推进丰宁、滦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完善产供储销配套设施,拓展氢能应用领域。坚持“增气减煤”同步,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管道气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比重明显提升。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全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燃煤发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加强农村散煤复燃管控,强化散煤治理监督体系建设。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建设产业集群集中供汽供热或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推动锅炉和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到2025年,除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偏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外,其他农村地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基本完成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3.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完善主城区、县城区域重型柴油货车绕行限行线路。大力推进进厂、进园“最后一公里”建设,完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网络,提高铁路货物运输能力。全市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等。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
推动机动车辆升级优化。推进国四及以下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支持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建设,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支持机场开展电动化设备建设和应用,新增作业车辆和机械基本实现电动化。
加强机动车使用环境监管。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监督管理,加快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治理;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对超标排放车辆全链条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劣质油品严查严打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推动加油站地下储油库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减少油气排放。
4.全面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推进生产绿色化。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价值观,产业发展、项目布局上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推进能源和水资源消费、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在产业发展、项目布局上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响应省级制造业绿色发展示范工程,重点推进钢铁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强能源消费强度、消费总量双控制以及碳排放强度控制工作,在省级以上园区全面推行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各种废弃物集中处理,提高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强化工业节水,推广先进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循环发展,推广“畜-沼-果菜”、“粮-畜-肥-田”等生态循环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充分合理利用。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生活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多源增水。加快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方向转变。积极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提升节能产品使用比例。推广绿色建筑,创建低碳社区。发展绿色交通,推行绿色出行。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和高科技创新型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二)落实降碳减排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全力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
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全面落实开展战略性谋划和整体性规划,科学制定“碳达峰”方案。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政策和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全面落实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碳达峰总体目标,推动重点行业达峰。组织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确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鼓励开展各类低碳示范试点建设。
2.多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升级钢铁、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严控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煤电、钢铁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在传统行业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鼓励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示范。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不断提高营运车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加大交通领域节能低碳技术推广与应用,提升智能交通以及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加快推进低碳建筑发展,对城镇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实施节能改造。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低碳供暖。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强化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实施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及装配化装修。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鼓励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探索开展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双达”试点示范。通过加快结构调整、强化源头控制、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3.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按照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落实省适应气候变化目标和工作部署,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与气象等相关单位和高等科研机构、院校合作,积极探索和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
4.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制度。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分级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研究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等监督管理。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大节能减排项目、碳汇项目和森林固碳量开发力度。
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示范重点工程
1.应对气候变化示范重点工程。在钢铁、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鼓励开展规模化、全链条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实验示范工程。实施承德市清洁能源公交车改造项目,全市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以上。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协同共治
1.大力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
开展涉气企业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对标行动,实行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污总量“双控”。巩固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以重点区域、高排放企业为重点,实施“一厂一策”企业减排工程,全面推进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治理和清洁运输。以工业炉窑治理为抓手,推动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促进企业绩效评级“晋B升A”。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末端废气治理,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20万吨、0.55万吨。
2.深化扬尘污染治理管控
打好“清洁城市”攻坚战,全面推进“以克论净”,建立扬尘污染源动态清单,开展精细化、标准化治理。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完善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加强建筑工地、城区道路、企业料堆场、矿山、公路、裸露地面治理;建立健全绿色施工体系和扬尘管控体系,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绿色施工示范项目,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开展建筑施工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双达标”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苫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地面硬化100%、拆迁湿法作业100%、渣土密闭运输100%)和“两个全覆盖”(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湿扫、水冲、洒水“三车联动”机械化清扫模式,城市外环路、出入口及周边干线公路、穿越县城路段全部采用机械化清扫,大幅减少道路积尘。全面规范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实施道路硬化、主要公路两侧雾化、裸露地面绿化工程。强化督查执法,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
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攻坚
统筹车、油、路全方位监管。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严格实行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质量标准。加快发展绿色运输,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发展公铁等多式联运。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车占比达90%以上。依法依规制定中心城区重型柴油货车绕行方案,划定绕行路线,减少重型货车穿城。加强渣土车扬尘全过程管理,对运输车辆实施洁净密闭运输,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增设车辆冲洗装置,严防带泥上路进城。
4.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加强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或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餐饮企业,责令停止污染物排放,限期达标整治。实现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油烟治理全覆盖,并达标排放。鼓励各县(市、区)对重点餐饮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实行线上统一监管。城市和县城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
5.协同处置臭氧及前体物排放
统筹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交通结构优化上,加强对PM2.5和臭氧共同的前体物NOx和VOCs协同控制,重点解决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夏季臭氧污染突出问题,力促以PM2.5、臭氧为主的超标天数大幅下降。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源管控,推广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
6.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气象局的合作,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推进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源清单及减排措施清单动态修订,做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强化轻中度污染天气常态化管控,确保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等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到2025年,在全省控制目标比率0.9%的基础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流域统筹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风险管控
(六)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强化源头减量及废物利用
1.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全力推进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承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和棚亭、站点。科学谋划转运站点布局,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快标准化压缩转运站建设,实现收运车辆密闭化、机械化和智能化,对所有车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鼓励推广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综合处理方式,加快推行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在偏远地区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实施建设试点工程。合理规划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已饱和填埋场尽快开展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并加强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置和稳定运行,严格管控垃圾填埋场对沿河流域污染问题。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非法和不规范堆存渣场排查整治,建立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探索钢铁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模式,推进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七)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1.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塞罕坝精神为引领,推进高品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巩固提升优势、推进重点工程、补齐短板不足,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实现绿色发展战略。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级),积极推动各县(市、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级)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全市形成示范带动、比学赶超、全域共建的新格局。
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提升承德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水平。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聚焦对接和服务京津,突出承接疏解合作功能和环京津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加快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高标准推动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突出“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主题,实施水源涵养能力提升、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创新驱动能力提升五大行动,探索水源涵养能力提升为民生福祉改善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功范例,为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模式。
2.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落实“三线一单”,严守生态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环境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逐步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定期评价和保护成效考核,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实施差异化管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坚守底线,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市域功能分区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约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行为,强化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依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环保政策和考核评价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促进主体功能约束有效、空间用途管制有序,初步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蓝绿交织的空间发展新格局。
3.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着力增加森林碳汇
大力实施生态林建设工程。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重点,加快承德生态功能区协同共建,加大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力度,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增强碳汇能力等方面大胆探索,切实筑牢京津生态屏障。承德市作为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增加森林、草原、湿地面积,通过拦截、蓄滞、过滤、净化降水,合理调控流域的水文生态过程,发挥高效的水源涵养作用,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加强对森林的培育和抚育,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木蓄积量,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把水源涵养和农民致富相结合。重点加强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脆弱区治理,推动坝上风沙严重和干旱瘠薄的阳坡等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
强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聚焦全市林分结构简单、质量不高这一核心问题,强化整流域综合施策理念,通过引乔入灌、疏灌补乔、引针入阔、疏灌补针等方式,处理好乔与灌、针与阔、疏与密的关系;通过复层异龄混交、乡土树种与珍贵树种、常绿树种与彩叶树种搭配、乔灌花草结合等方式,处理好新与老、普与珍、绿与彩的关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价值。全面推进丰宁和围场坝上地区造林绿化、市域重点区域绿化、建成村屯廊道绿化和经济林富民基地建设。以张承、承赤高速和国家“一号风景大道”两侧山体绿化为重点,推动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绿化,推动由大规模植树造林向见缝插绿、规模性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转变。采取“宜造则造、宜抚则抚、宜改则改、宜封则封、宜留则留”的灵活作业方式,推动森林科学经营、合理培育,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效益。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林长制体系建设。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4.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涵水功能
统筹构建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新格局。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原则,建设“环北京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坝上及滦河流域湿地草地生态保护修复、重要交通沿线损毁矿山治理修复”三大重点片区,逐步推动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覆盖。在环北京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片区实施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京冀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工程。在坝上及滦河流域湿地草地生态修复片区实施退化草场治理、湿地治理修复、流域水环境治理、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在重要交通沿线损毁矿山治理片区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矿山复绿、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等工程。加强防沙治沙和荒漠化防治,坚持飞、封、造相结合,乔、灌、草结合,生物措施、农耕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积极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绿色+”重大战略,加快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特色花卉基地建设。注重生态优势与污染防治攻坚、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探索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形成试点亮点和特色,打造承德“绿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模式。
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保护修复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加强生态系统管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治理和稳定性。首先,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采取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实行政府购买管护服务,建立卫星监控体系和灾害防控处置体系,提升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其次,以丰宁、围场坝上和接坝地区、御道口牧场为重点,采取围栏封育、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等措施,实施草原保护工程,完善草原防灾预警体系和鼠虫害防治体系。再次,以塞罕坝国家级自保护区、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御道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河源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设置湿地保护界碑公告牌,营建生物隔离带、生态驳岸,布设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设施,实时监测保护区生态环境。
强化绿色矿山生态建设,构建全市绿色矿业新格局。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达标”行动,分期实施关闭废弃矿山等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全力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五化”绿色矿山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开发,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矿业改造升级和产业链条延伸,加大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尾矿绿色新型建材产业,开发尾废生产砂石骨料新路径,搭建新型建材产业战略合作平台,拓展尾矿新型建材的市场应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积极推动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强化土地沙化治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工程实施,以坝上高原主要风沙区、沙化草场为重点,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选取网格治沙、客土栽培、多年生容器栽培、补植优质牧草等方式,实施人工造林、草地修复等工程,开展沙化土地治理。
推进农田生态保护。将生态化理念贯穿于农田综合整治全过程,在全市实施以农田使用有机肥为主要内容的“沃土”工程,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田质量。开展农田深耕、测土配方施肥,农田喷灌滴灌等保土节水治理措施,促进农田的永续利用。在土地瘠薄的地区有计划采取休耕、轮耕等措施,防止土地沙化退化。打击农田取土、修建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设施等破坏土地行为。
5.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
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控政策,开展资源调查和评估,摸清野生动植物种类,建立野生动植物名录。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复原力。加强对雾灵山、辽河源等自然保护区华北豹、猕猴等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城市绿地等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择重要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和遗传资源破碎分布点建设保护点,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
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持续加大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力度。重点加强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系统保护,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禁止开发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冲击大的一些交通、旅游、能源、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河北滦河源草地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及阿鲁布拉克国家沙漠公园生态修复保护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等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有效掌握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实施重点物种就地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系统调查、物种多样性本底调查、重要遗传资源调查等工作,率先启动塞罕坝、滦河流域等重要区域本底调查及监测。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常态化监测,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
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河湖禁渔期、毁林和侵占破坏草原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宠物市场、花鸟鱼虫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监管试点,严肃查处危害生物多样性行为。
(八)加快补齐农村短板,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1.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必要的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到2025年,全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实现全覆盖。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类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村庄规划调整,适时修订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严格落实,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选择纳入城镇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或分散处理等模式,促进尾水就地就近就农使用,杜绝污水乱排乱倒。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生活污水。到2025年,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相衔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村生活污水采取从厕所黑水、盥洗灰水分离治理模式,提倡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灰水鼓励原位消纳或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用于农田、林草灌溉及景观用水等。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高寒地区、边远山村等,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污水无害化分散处理,探索污水冬季储存方式,鼓励治理后污水作为有机肥使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收运范围原则覆盖10公里,粪污收集转运车加装GPS等监控设施,并链接至监管平台。到2022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基本全覆盖。
提高设施监管与运维水平。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台账,掌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探索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财政补贴、村集体自筹、村民适当付费的运维资金分担机制和第三方治理依效付费制度。
持续落实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排查成果,充分发挥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落实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排查举措,实现水体动态巡查和有效管护。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向旱河、无水坑塘非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口巡查检查,严查污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到2025年,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保持动态清零。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以县(市、区)为单位核清工作底数,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推进户用厕所退街进院,有条件的要引导入室,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推动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到2022年,已改厕村庄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3.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结合实际,统筹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稳定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逐步扭转传统填埋处理方式,探索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区域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到2023年,实现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县(市、区)域全覆盖,逐步实现无害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升。
4.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精准施肥,在粮食主产区、果菜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推广应用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优化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建设。加强农药登记管理,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采用喷雾机、无人机等喷洒农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引导创建绿色生产基地,培育农产品绿色品牌。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推进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等回收利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加强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探索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探索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率保持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回收处理率达到100%。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和供应能力。鼓励整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促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完善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点位建设。到2025年,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
5.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健全粪污收储运体系,打通种养结合通道,加快建设田间粪肥施用设施,鼓励采用覆土施肥、沟施及注射式深施等精细化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使用,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畜禽养殖大县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逐步完善配套视频监控设施,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推动设有排污口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探索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完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5%。强化散养地区的环境治理,加强对散养户的日常巡查监管,鼓励规模以下养殖户开展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台账管理。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止、限制、允许养殖区。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工厂化养殖企业尾水排放监管。推广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推进渔业减量增效,开展以渔净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6.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大力整治村庄公共环境,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加快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美化、净化、绿化“五化”建设。认真落实“三建一改”要求,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到2025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公共照明基本普及达标,主街道、巷道和公共场所实现照明全覆盖;农村穿村路段硬化和村庄主街道硬化实现基本全覆盖,建设750个省级森林乡村。
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双滦区偏桥子镇大贵口村讲话时重要嘱托,以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为目标,鼓励各县(市、区)选择地域相连、产业相似、特色相近、民俗相同的村庄,依托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文化古村落等资源,建设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精品片区。巩固已有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坚持长效管护和经营相结合,充分挖掘各村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等优势,积极发展多种业态,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建设品位,促进乡村文明。到2025年,累计建设400个以上美丽乡村。围场县、隆化县各打造50个农村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试点村庄,其中各含10个精品示范村庄。
(九)深入打好环境风险管控保卫战,强化联防联控
1.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完善环境风险全过程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控工业企业实时监控体系,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深入开展涉重、涉化工企业环境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规范、不运行、偷排、漏排现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规化环境管理。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尾矿库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尾矿的行为。坚持“一库一策”,实施矿井涌水、废渣风险管控与治理工程。
加强环境风险信息化管理。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响应及重点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技术平台,加快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生态环境应急网络。推进建立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应急物资储备等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风险源可视化、信息化监管,对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
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完善市级与县(市、区)级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保持与省、周边设县(市、区)应急指挥中心及环境应急组成单位的沟通,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地、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间、地区间在环境风险物资储备、风险防范设施等方面进行联防联控,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流域治污综合风险管控
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建立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开发应对水污染事件的预警技术,建立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机制,提高水源地综合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定期评估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提升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针对潮河、滦河、武烈河等重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建立健全“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防控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处置工程,充分发挥“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经验作用,做好“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环境应急响应典型示范,建立流域环境应急基础信息动态更新长效机制,提升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深入推进与北京、天津、内蒙古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加强承德市傍河地表水及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3.强化化学品和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管理
提高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严格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调整优化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排放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的日常监管。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开展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和规范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加强新化学物质和新污染物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督导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推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严控新增重金属排放量,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对全市所有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进行审批审核。开展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调查及动态更新,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提升改造,加强钢铁、硫酸、磷肥等行业废水总铊治理。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尾矿库和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
4.严格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辐射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突发性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辐射污染防治预警能力。强化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收贮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全市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十)稳步提升声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
1.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协同管控
强化城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划分方案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声环境功能区的优化调整和修订,按照编制程序进行。各部门加强声环境质量监管,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2.全面实施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环保准入,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企业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路网体系,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大力提升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控制,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将噪声控制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积极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行业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噪声扰民现象。
3.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
进一步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置噪声显示屏,开展道路噪声监测工作。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严格声环境准入,配置噪声监测设备和仪器,提高噪声执法监管能力,强化排放源的监督检查,实现城市声环境质量共同改善。
4.积极解决噪声扰民信访投诉事件
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
(十一)加快推进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机制建设
1.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落实省级重点执法,强化市级统筹执法,压实县(市、区)级日常监管责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配套车辆及执法执勤装备。
建立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和数据共享开放,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横向整合,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贯通。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和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自主可靠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重点业务系统的国产化替代。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区域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做大市、做实县(市、区),为党委政府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全面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重点水质断面监测、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土壤监测、应急监测等,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预警及应急监测管理制度。完善市、县(市、区)环境突发事件联合响应机制,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完善“1+N”环境应急监测响应体系,形成陆域2小时应急响应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能力,推进未来15天中长期污染趋势预报、40天中长期数值预报和短临精细化预报系统建设,强化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预警。推进土壤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预警研究。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作风和能力建设,强化对环境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尽责问题的监督问责,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紧缺专业领域人才引进。充实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环境执法、应急环境监测等人员业务培训和装备保障,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
2.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制度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做好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衔接,推动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排污许可监管、监测、监察联动。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健全环境权益市场交易体系,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
3.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继续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在线监控、分表计电、视频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专业水平,夯实执法基础,规范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执法稽查,有效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
4.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探索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模式,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与环境权益的市场化转换机制,完善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评估考核制度。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重点流域跨地市和跨县区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治,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推动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自义务,避免重复补偿。
5.全力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建立监督长效机制
持续推进例行督察及“回头看”,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建立健全督察组织推动和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聚焦问题短板,强化部门监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持常态化压力,强化监督管理,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挂账督办、全程跟踪、台帐推进和验收销号“四步工作法”,做到标准细化、措施实化、效果量化,可调度、可检查、可考核,确保整改有序有效推进。组织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住建、城管等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和制度考核,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分工,加强相互沟通与协作,将环境质量目标、总量减排目标、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约谈制度,加强规划中后期评估,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向政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科技支撑
切实提升环境科研技术水平,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进行研究、实验和技术交流,有效缩短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全面促进承德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壮大生态环境科技队伍,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水平。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增强行业自律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环保产业有序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积极引入重点环境要素专班、环保管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维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水、土壤等综合防治和温室气体、碳排放研究,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等重点工程,建立高效、优质、可持续的市场支撑体系和完善的治理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利用生态环保部帮扶承德的重大机遇,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和“两山”基地等为契机,更多的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调动各级政府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强化资金落实,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努力提高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四)建立健全区域生态合作长效机制
构建跨部门、跨地市、跨省际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体系,建立区域性生态合作机制,落实《密云水库上游流域“两市三区”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与内蒙锡盟多伦县建立水环境协调机制,加快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提高GEP转化率,加速“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构建“上游治污、下游补偿”的跨省市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共担与收益共享。探索承德与京津采取货币补偿、设施补偿、园区共建等模式,结合科创、文旅、康养等探索生态补偿新形式、新方法,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地补偿机制研究,不断完善京津冀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保护京津水源安全。
(五)加大环保宣传
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反面案例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报刊等媒体信息平台,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家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逐步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主体、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力度,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六)完善评估考核机制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认真贯彻环保督查巡视工作要求,推动环境监管从“督企”向“督政”与“督企”并重转变,认真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结合环保考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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