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炉具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经地方申报、专家评估和部门审核,确定了第一批15个符合条件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分别是: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吉林省蛟河市、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长丰县、福建省云霄县、山东省文登区、河南省唐河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四川省康定市、陕西省澄城县。
请本批试点县所在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密切跟踪试点建设进展,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会同相关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报送上年度试点建设情况。试点县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国家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试点建设中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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