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悉,近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涉及的散煤、小锅炉、小窑炉治理。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到 2025 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业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 中国的底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 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农 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 神,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深入学习运 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 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 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 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 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 完成 6 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 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 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 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 里捉鱼”的亲水记忆。
二、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
(一)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问需于农”“问 计于农”“问效于农”,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推进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 质全面提升,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 香、田园风光,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坚守空间管控 底线,统筹各类用地需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推 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注重总结提炼和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 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推动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 全域化提升。2027年前,分类选取100个左右重点县(市、区),全 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统筹推进。
(三)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结合自然条件、传统特 色和民风民俗,合理确定宅基地及其他乡村建设项目的布局、规模 及空间形态,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 等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促进活化利用。(四)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国家设立整县推进美丽 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附后)。各省(区、市)可在基本指标体系 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点,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并逐步迭代升级。鼓励市(州)、县(市、区)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 绿色农业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结合本区域特色、发展水平、 财政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接受程度等,细化指标体系和目标指标要求。三、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水量水 质调查,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 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对采取相对集中式或者集中式处理 的,选择当地经济可承受、与管理水平相适应的技术工艺,确保设 施规模合理、可靠稳定运行。积极探索人口“潮汐”现象明显村庄 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设施为重点, 加强监管。到2027 年和 2035 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率分别达到60%、85%。
(六)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 施,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保障收运处置体系常 态化运行。因地制宜在偏远村镇建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设施。
(七)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持续开 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以农村居住集聚区、非正规或简易垃圾 填埋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开展农村较大面积劣 V 类水体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并动态更新。坚持以控源截污为根本, 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源、工业(小作坊)源和内源等污染 源,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结合水系连通,综合治理 农村黑臭水体、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鼓励将水体治理与村庄改善 生活环境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畅通举报和反馈渠道。到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八)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加强畜禽粪污综合管 理,推进氨等臭气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 制试点,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 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 题加强排查整治。
(九)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流域水 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十)长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海洋、湿地、原生植被、珍稀濒危物种。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天然草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小微水体 保护修复。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 及时抢救复壮。开展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建设,构建乡村生态 廊道体系。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加强农田 (牧场)防护林建设。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河湖 长效管护机制。四、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十一)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 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农用地土壤重金 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的任务和时限要求,整县或整市推进。重 点县(市、区)到2027 年,基本完成污染溯源;到2030 年,基本 完成污染源整治。到2035年,涉及受污染农用地的县(市、区)基本完成污染源整治。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中的生 态环境风险防范,保护黑土地,推动土壤健康永续利用。在重点地 区开展土壤微塑料试点调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加强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科学布局,促进养殖 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散养密集区 因地制宜建立畜禽粪污收运利用系统,鼓励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 管理。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水产养 殖尾水达标治理。鼓励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将规模化 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纳入监管。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 用率达到85%以上。
(十三)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 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 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建立废旧地膜科学处置体系,鼓励将废旧 农膜纳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加强收集利用。健全农田地膜残 留监测制度。
(十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多渠道拓宽秸秆综合 利用途径,提高秸秆还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高离田效能。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 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 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 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到2027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88%以上。
(十五)加强重点区域系统治理。识别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导 致氮、磷等污染突出的水体及所涉及区域,强化流域内统一协调, 系统治理。聚焦主要流域和重点区域实施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 理项目。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 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评估。五、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
(十六)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适宜技术模式,鼓 励推广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对于暂时无法开展水冲式厕所改 造的地区,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 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 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持续完善厕所管护机制,健全 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
(十七)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农村地区特别 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涉及的散煤、小锅炉、小窑炉治理。坚持 先立后破,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大民用、农用 散煤替代力度,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 基本清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推广生 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业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
(十八)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增加乡村绿量。持续实施农村“四旁”(水旁、宅旁、 路旁、村旁)绿化,优先采用乡土树种。引导村民打造小花园、小 果园、小菜园,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理,清 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结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 地、死角盲区清理等,实施村庄微改造、精提升。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省级生态 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各部门美丽 乡村建设工作衔接,确定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任务,明 确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单及整县推进建设目标。各省级生态环 境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本年度任务清单、村庄清单、整县推进 建设目标、上年度进展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先行 区建设的重点县(市、区),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 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生态环境部统筹并择 优推荐,按程序报批。
(二十)强化成效评估。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 度,统筹开展成效评估。以污水、垃圾、黑臭水体等为重点,开展 随机抽样评价;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加强农业农村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遥感监测。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 组织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生态环境部统筹 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抽样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地区以适当 方式进行反馈,指导督促整改提升。继续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十一)加强村民参与。在村庄规划编制、建设任务确定、 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因需建设公共厕所,确有必要的,可结合农村公共场所、村民日常 休闲聚集点,做好统筹布局,方便群众,探索将公共厕所管护与其 他农村公益岗位有机融合。对于农户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将项目的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村居民。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通过适当 方式向社会公开。倡导公众关注农村生态环境,参与生态环境志愿 服务,传播美丽乡村建设正能量。
(二十二)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安排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 建设任务相匹配的资金。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 策。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落实农村生活污水 垃圾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 索建立污水垃圾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引导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 化原则依法依规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二十三)推动智慧支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与技术方 法研究。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精准化、智慧化监管,实现农业生产数 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建设智慧美丽乡村。附件: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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