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民用清洁炉具专委会秘书处

河北沽源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沽源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11-27 11:44:33    浏览: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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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沽源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沽源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沽源县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以农村散煤治理和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及要求,就做好2020年全县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努力夺取绿色发展、生态强县新胜利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和农村散煤治理,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市场运作,注重可持续发展,坚持量力而行,勇于探索创新,为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作出积极贡献。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把握以下原则要求。

        —坚持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狠抓推动落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继续抓好洁净煤兜底,守住不出现“气荒”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底线。

        —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讲求成效,确保按期完成承诺目标。在不具备改气改电条件和暂未实施清洁取暖地区,推广洁净煤和新型炉具,把污染排放降到最低。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质量、安全、廉政要求,逐项梳理整改存在问题,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坚决防止抢跑冒进。加强源头防范,优选企业和技术设备,严格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

        —坚持可持续发展。清洁取暖工程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要积极推广投资少、成本低的新型取暖方式,加强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确保政府、企业能承受,群众满意用得起。

        二、计划安排

        (一)目标任务。统筹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2020年取暖季,我县拟推广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共31789户、54543吨。

        (二)重点区域。突出“三优先”:一是优先安排集中供热覆盖有保障的乡镇;二是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三是优先安排空心村治理安置区。

        (三)推进方式。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镇优先考虑实施集中供热;二是鼓励优先选择投资少、耗能低、不需运行补贴的新型取暖;三是重点推广用电负荷小于4千瓦的电暖设备。四是在洁净煤兜底过程中,选择并推广供热效果好、性价比高的煤种,并在供应前期做好试烧工作,确保可以满足坝上高寒地区过冬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改造

        1.优先发展集中供热覆盖。在现有集中供热主管网周边合理半径以内、居住人口集中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集中安置区实施集中供热覆盖;鼓励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发展多种方式清洁供热,探索布局建设光伏光热新型取暖、生物质热电联产、地热等分布式清洁供热项目。同时,明确相应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确保完成电代煤任务。加快实施我县2020年的4119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尽快完成变电站扩建工程,确保11月前交付使用。要优选设备厂家,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在满足基本取暖需求基础上,优先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4千瓦以下的空气源和地源热泵、光伏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方式。供电公司要加强与上级公司的沟通对接,做好电网监测,优化电网布局,合力调配电源,完善基础配套,确保供电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和后续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淘汰报废燃煤锅炉的非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双代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县供电公司)

        3.多元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取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地热、分布式光伏、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风电供暖等可再生能源取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双代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

        4.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深入调查摸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完善纸质、电子档案,精准掌握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及配套炉具需求量。抓好煤源保供。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按照我县区位特点、气候条件灵活掌握,提前足额落实煤源,满足群众需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供保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无间断、无缝隙、全覆盖兜底保障,落实煤源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优选型煤炉具。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从河北省型煤专用炉具采购入围企业及产品目录中选取优质型煤炉具生产企业,确保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暖季前配送安装到户。探索置换方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散煤存量台账,结合乡村实际,积极探索居民库存劣质散煤处置方式,通过置换等办法积极开展劣质散煤清理,确保清洁供暖成效。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在采暖季期间,加强调度监测和调研督导,动态跟踪煤源供需变化和推进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开展环境效益分析,监测全县大气环境质量。选择和配送的洁净型煤要监测和试验,既要保证群众取暖效果和做饭所需,又要严防冒烟污染环境,各乡镇要组织力量送洁净型煤到户,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要检查落实。各乡镇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劣质煤管控,严格落实煤质检验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防止劣质煤进入我县区域销售。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燃煤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凡冒烟污染环境的,要对其所在乡镇进行处罚和问责。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管护力度,严防禁止劣质散煤进入我县市场后不法人员砍伐森林、破坏草原取料取暖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全力以赴保障能源供应

        1.保障电力供应。供电公司要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提前做好电力平衡测算,科学分析电网承载能力,认真做好应急调度;加强网内电源点建设和统一调度,实现电力安全供应。争取国家多安排年度投产规模或列为应急备用电源。(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供电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

        2.实施洁净煤兜底。制定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及配套炉具保供方案,分解下达保供任务,细化量化供应范围、目标任务、补贴政策,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督导企业及早街接落实煤源、做好生产和储备,进一步完善配送网络,立足用好现有配送系统,加强乡村配送设施建设,强化配送中心功能,确保供得上、供得及时、服务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电力基础设施支撑,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在全县确村确户的基础上,抓紧细化配套农村电网改造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改造,确保按期改造完成,安全供电,提前启动电网建设改造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供电分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环境工程和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部暑,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县委、县政府部署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县“双代”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分解下达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完善推进机制,科学组织实施,强化工程管理,坚守质量、安全和廉洁底线,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2019年我县成立了全县冬季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专班,分别由1-2名处级领导牵头负责电代煤整治和监管、洁净煤确村确户、洁净煤保供及优选型煤炉具、劣质散煤治理和生态防护监测专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管理,逐级制定电力、洁净煤迎峰度冬应急预案,逐级签订民生用电、用煤保障责任书,实施采暖季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问题,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做成人民满意工程。

        (二)压实责任分工。一是严格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各乡镇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制定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和改造方式,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能源和资金等要素保障条件,夯实确户台账等基础工作,严格招投标管理,组织实施工程改造和竣工验收等。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能源保障、空间布局、支持政策和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监管、劣质煤管控、极端天气动力保障等相关责任,严格按照省、市、县目标建设推进,严格履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严格市场监管材料和设备选用招标程序,严格安全长效运行监管机制,全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清洁取暖工程承建企业承担工程实施、供暖服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加强设施运行巡查巡视,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要求。四是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县、乡和能源供应企业、承建企业、运维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充分考虑县、乡财政和居民承受能力,进一步优化补助标准,调动各乡镇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和调整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对使用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及配套炉具采暖农户给予补贴,落实特殊人群优惠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承担部分,结合实际按规定给予补助补贴。强化资金筹措和审计监督。统筹上级专项资金,鼓励探索市场融资方式,支持县融资平合建设,推动清洁取暖工程实施。继续开展资金支付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着力抓好资金筹措落实、拨付使用、效益效果等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宣传清洁取暖重大意义,解读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引导居民从根本上转变落后取暖观念和取暖方式。一是开展常识宣传。通过组织现场展示、张贴说明、入户讲解等通俗易懂的途径,大力普及用电安全常识和清洁取暖安全操作知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并正确引导、妥善处理舆情。二是加强舆情监测。有针对性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对苗头性不良炒作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应对、主动发声、消除隐患,菅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做好后期服务。健全运行服务体系,通过设立乡镇维修网点、服务热线等方式,主动回应民生关切,第一时间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第一时间予以解答和提供指导带助,争取群众满意。

        (五)严格督查问责。成立大督查办公室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参与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村户,不断强化督导力度。县“双代”办、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完善洁净煤取暖工作考核体系,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健全发现问题、分解问题、限期解决、核查销号工作机制,通过采取重点工作督查、环保督查、专项巡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安全巡检等措施,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整改,对清洁取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不立不破,在清洁能源能够保证供应的前提条件下,再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并由村委会统一存放,以备应急使用。制定应急供暖预案,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严格散煤管控,坚决制止散煤复烧,对发现劣质煤复燃的乡镇严肃追责,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输入和销售劣质煤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专项督察督办。实施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冬季清洁取暖包联制度,一对一督促各乡镇对重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抽查和专项检查指导,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发生事故,或因作风不严不实、措施不得力不能完成任务、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依纪依规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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