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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中国炉具网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06-15 10:08:22    浏览: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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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摘录)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的全面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决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约束和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点,标本兼治,建管结合,坚决向结构开刀,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决战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国家“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争取性指标。

        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5年下降25%以上。

        2.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平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内,各县(市、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河津市降尘量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其余县(市、区)降尘量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里。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前移,2020年争取名次再向好发展。

        5.“1+30”重点区域(包括盐湖区、河津市、临猗县、稷山县、新绛县、闻喜县、运城开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改善,且不再进入全省倒10。

        三、决战任务

        (二)坚决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

        9.完成散煤替代。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在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太阳能、工业余热分散供暖方式,最大限度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清洁取暖资金和相关资源优先集中用于县(市、区)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1+30”重点区域和平原区域,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周边区域、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 60%以上。平原地区完成生活和采暖用煤清洁化替代。已完成划定“禁煤区”的区域,组织开展散煤清零行动,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运输、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2020年4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完成“禁煤区”划定。中心城区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已划定“禁煤区”的县(市)要继续扩大禁煤区范围,及时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散煤全部清洁化替代,特别是运闻、运河、运稷、运永二级道路两侧。

        10.强化煤质监控。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区域,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加强对煤炭质量源头企业及其销售渠道管控,重点对原煤生产经营和商品煤洗选等企业实施质量和销售范围管控,防止达不到民用煤质量标准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场。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民用散煤销售企业秋冬季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

        11.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保留锅炉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6月底前,关停整合关铝热电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4台燃煤锅炉。

        12.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80%,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全市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增加。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四、决战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要坚决担负起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责任使命。各级各单位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采取超常规措施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考核问责。2020年作为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将全面加强考核问责力度,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运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大气办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公开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市大气办公开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的推进实施,将运城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计划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时间和责任人,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决战任务实施月调度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市大气办。部分重点任务根据工作需求及时调度。市大气办负责整理汇总,向省大气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每季度研究一次蓝天保卫战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重点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分析研判会议。市县两级大气办主要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坚决查处,决不手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执法,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大资金支持。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结构减排和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整治、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对真抓实干、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对于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要求,主动采取结构关停、深度治理减排的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审批上优先给予支持。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附件: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任务表

原标题: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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