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结合《运城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运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一)2016月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二)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在“2+26”通道城市基础上,新增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
(三)2018年7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18]397号),汾渭平原城市每年补助3亿元。
(四)2018年8月,我市参加国家四部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并成功获批试点城市。
(五)2018年9月,我市印发《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1)》,对全市三年清洁取暖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报国家四部门备案。
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对全市中心城区、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平原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了深入摸底,在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运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按照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定稿,经市政府第75常务会议和市委第152次常委会议审议研究通过,2020年5月28日以运政发〔2020〕15号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心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平原地区农村”的路径,结合“禁煤区”扩区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
(二)主要目标。三年试点方案下达我市清洁取暖目标任务49.2万户,结合前两年完成情况,确定2020年计划任务为214349户,其中煤改电108908户,煤改气30110户,生物质取暖26700户,集中供热7363户,城区及县城建筑节能改造29718户,农村围护结构改造11550户。
(三)主要任务。
1.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程。
2.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3.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4.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5.加大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6.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四)补助标准。继续按照前两年补助标准,保持不变(详见《实施方案》)。
(五)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保障能源供应、严格绩效评价、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推广等七个方面提出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有关要求。
四、与2019年方案的不同之处
(一)重点任务中,增加了“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程”。重点区域是指中心城区“禁煤区”外延十公里涉及的盐湖、临猗、夏县平原农村,以及新绛、稷山、河津、闻喜等工业集中污染严重区域。结合《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和“禁煤区”划定工作,这些区域清洁取暖改造要实施整村推进,确保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市直部门职责。煤改气牵头部门由市住建局调整到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承担全市煤改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煤改电、煤改气第三方评估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
(三)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方面。一是市财政将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中心城区及辐射区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助,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出台清洁取暖运行补助政策,降低居民清洁取暖成本。二是整村推进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兜底。三是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市财政给予2000万元的补贴,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总投资15%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保障措施“发挥示范引领”方面。今年不再设立县级清洁取暖示范点,计划择优选取3-5个市级示范点,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示范试点资金奖励。
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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