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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来源:网络    日期:2018-09-11 08:39:00    浏览: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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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占总取暖面积的88%,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2%。因而推进清洁取暖,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关“蓝天保卫战”成败与群众冷暖的民生工程。

        8月19日,《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正式公布,这是山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一项具体行动指南。随着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的提出,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明确目标任务,本文对《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做了深入解读。

        《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今年,山西省11个设区市的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要达到100%,包括太原市的古交、清徐、阳曲在内的重点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30%以上。

        未来三年,山西省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15.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5%,替代燃烧煤600万吨。清洁燃煤集中供暖面积达到8.6亿平方米,占比73%。电供暖和天然气供暖面积达到2.44亿平方米,占比20.7%。2021年基本形成以清洁燃煤集中供热、工业余热为基础热源,以天然气低氮燃烧区域锅炉房为调峰,以天然气分布式锅炉、壁挂炉、生物质、电能、地热、太阳能、洁净型煤等为补充的供热方式。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热电联产,供热管网互联通

        充分利用存量机组供热能力,扩大热电厂供热范围,稳步推进中长距离供热,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发展跨区域供热,规划以大中型热电厂为供热能源中心的供热服务圈,覆盖区域内的大中城市、中小城镇。提高热电联产供热比重,大型燃煤锅炉适合作为集中供热的调峰热源,与热电联产机组联合运行,在大热网覆盖不到、供热面积有限的区域也可作为基础热源。

        有序推进新建热电联产机组。各市县可根据需要,在县城和工业热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规模适宜的背压机组,在满足城镇和园区供热的同时,向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延深。

        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保留的供热燃煤锅炉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制标准,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9月底前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联合运行提高供热可靠性。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城市大型供热系统,要加快供热管网的互联互通,实现并网、联网运行,不断提高热源保障能力,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热电联产机组与调峰锅炉联网运行,热电联产机组为基础热源,锅炉为调峰热源。

        工业余热,回收供暖提效率

        以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石化等具有余热资源的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工程,满足一定区域内的取暖需求,鼓励支持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因地制宜,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和城市,统筹整合焦化、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

        “煤改气”调峰应急全覆盖

        在气源充足、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对于环保不达标、改造难度大的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又要实施燃气热电联产替代升级(热电比不低于60%)。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政府机关、医院等公用建筑,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加快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鼓励在集中供热区域用作调峰和应急热源,与热电联产机组联合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环保难以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调峰锅炉改为燃气调峰锅炉。

        做好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天然气供暖。在城乡结合部,结合限煤区的划定,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安装燃气锅炉房燃气壁挂炉等方式推广天然气供暖。在农村地区推广燃气壁挂炉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在具备管道天然气、LNG、CNG供气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

        “煤改电”差别探索降成本

        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发展电供暖。统筹考虑电力、热力供需,实现电力、热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城,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具备蓄热功能的分散式电供暖,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山西省鼓励各地开展差别化探索,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多种技术设备和能源互补融合系统集成的综合采暖解决方案,打造“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清洁取暖“煤改电”典型示范项目。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较大地区实施电供暖,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能力,重点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推广电供暖;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运管具备着热功能的电供暖项目,降低电采暖成本,支持北部三市风电供暖工程试点。

        再生能源,多点布局速推进地热供暖

        山西省将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暖。中深层地热能供暖主要适于地热资源条件良好、地质条件便于回灌的地区,重点在太原高新区、太原经济开发区、大原科技创新城等地热资源较好地区,按照“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供暖,实现中深层地热能利用。

        同时,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供暖。浅层地热能供暖适用于分布式或分散供暖,在城乡学校、医院、商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办公楼、厂房等公共建筑,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

        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大力发展县城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热电联产,落实当地县域供热负荷。加快常规生物质发电项目供热改造,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城镇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民用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工业供热,在中小工业园区以及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工业区,重点建设10蒸吨/小时以上的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锅炉。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分散式供暖,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户用成型燃料炉具。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推进分散式生物质与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能互补的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的建设。根据生物质资源条件,建立包括原料收集、加工转化、运输、工程建设、热力服务等在内的分布式生物质能供热生产消费体系。小规模、多点布局,在稳定可靠的原料收集体系基础上,建设规模适宜的成型燃料或生物质燃气生产基地。

        太阳能供暖

        推进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鼓励在条件适宜的中小城镇、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供暖。要进一步推动太阳能热水应用。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推行太阳能公共浴室工程。在山西省城镇新建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等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热网系统,衔接配套运行优

        加快热电联产热源和其他热源项目配套的供热管网建设,补足供热管网短板,实现热源与管网街接配套。加快城市周边大中型火电厂供热改造的同时,稳步推进配套的大温差长输供热管线以及有热源置换热网工程建设。扩大热力管网供热能力、供热半径和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加大供热管网优化改造力度。有条件的城镇地区要采用清洁集中供暖。加大老旧一、二级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应具备联网运行条件,实现事故时互相保障。加快供热系统升级。积极推广热源侧运行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等节能技术榜施。利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平合的优势,实现与传统供热行业的融合,提升供热的现代化水平。

        能耗削减,按热计量强意识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标准,编制并逐步实施新建建筑节能75%地方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高建筑用能效率。要逐步完善高效供暖末端系统,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即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配套制定计量计费标准。不断提高居民分户计量、节约能源的意识,建立健全用热监测体系,实现用户行为节能。

        《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清洁取暖工作不仅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也是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坚决守住群众温暖过冬的底线,《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联合山西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联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多种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加快集中供暖方式改革、推动技术装备创新升级等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其中,在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方面,提出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采暖用电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用电价格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山西省内管输企业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此外,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镇,对达到50%建筑节能标准、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两部制热价。

        在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方面,各市要根据气源落实情况,确保天然气清洁取暖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快管道互联互通,完善管网全覆盖工程,构建形成山西省“外联内畅,互联互通”的大燃气网。同时,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要具备至少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城平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电网企业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满足电供暖设施运行对配套电网的需求。各地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在加快集中供暖方式改革方面,山西省将有序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建设。换热站要实现水泵变频控制、流量自动调节、气候自动补偿、无人值守;热网要逐步实现压力、流量和温度智能化调节和监控;供热系统要逐步实现热源互备、智能化调度、按需供热。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供热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衔接,逐步实现供热企业监管、供热服务投诉、能源消耗监控、热源调度指挥、应急抢险和指挥等的智能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推动技术装备创新升级方面,山西省将加强清洁供暖科技创新,跟踪清洁供暖技术前沿,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在余热回收技术、长距离输热技术等方向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要着力提高清洁供暖设备质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各类清洁供暖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符合产品功效宣传、未达到设计寿命等各类质量问题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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