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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

中国炉具网    来源:农业部    日期:2016-11-22 08:34:26    浏览: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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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都作出了明确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给你们。

  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用则利,弃则害。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纳入到本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请各地方每年12月底前向主管部门报送试点工作年度总结。

  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 科学技术部

  2016年8月11日

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据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不到60%;每年生猪病死淘汰量约6000万头,集中的专业无害化处理比例不高;每年产生秸秆近9亿吨,未利用的约2亿吨;每年使用农膜200多万吨,当季回收率不足2/3。这些未实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乱堆乱放、随意焚烧,给城乡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是贯彻中央有关“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关键环节,也是应对经济新常态、促投资稳增长的积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试点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左右,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弃农药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辐射引领各地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整县统筹。以县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县域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相关资金县级整合和投融资创新,科学确定综合利用技术路径,探索整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二是技术集成。针对不同农业废弃物特点,集成现有零散的利用技术,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技术解决方案,探索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三是企业运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分类收集、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商品化应用的运营机制,在农业废弃物转化增值中延伸产业链。

  四是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农业废弃物种类分布、利用基础,相应采取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适应不同区域特色的利用模式,优化和选配建设重点,避免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试点任务

  (一)探索有效技术路径

  针对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不同废弃物特点,优化集成技术方案,探索有效利用路径。

  ——畜禽粪污。围绕收集、处理、终端产品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资源化利用。一是对不能自行处理废弃物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实行干湿分离,干粪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积肥、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设备;二是由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或养殖场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农村沼气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运营,建设原料收集存储和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沼肥利用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实现沼气高值高效利用,沼渣沼液充分还田或生产商品化有机肥。

  ——病死畜禽。围绕收集、暂存、处理等关键环节,促进无害化处理。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建设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工业油脂、有机肥、无机炭等产品。

  ——农作物秸秆。围绕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多元化综合利用。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机等设备,促进秸秆就地还田;二是加强专业化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生产优质粗饲料产品,建设青(黄)贮窖,购置秸秆收割、收集和处理设备、蒸汽膨化设施设备等;三是专业化企业生产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建设秸秆收集、固体成型或厌氧发酵和提纯设施设备;四是专业化企业生产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建设堆肥车间,购置秸秆收集、破碎和堆肥等设施设备;五是专业化企业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购置秸秆收集、打包和板材生产等设施设备。

  ——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围绕回收、处理、奖补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提升再利用水平。研究制定《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农业地膜产品标准,提高标准准入,鼓励回收地膜。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探索综合利用模式

  综合考虑区域地型地貌、气候特点、产业现状、生产生活方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按照环境问题相近、强化源头治理的原则,聚焦种养密集区,将试点重点布局在南方丘陵多雨区、南方平原水网区、北方平原区三个类型区。每个区域以种养大县为基点,自主选配、科学组合相应的综合利用模式。

  一是南方丘陵多雨地区“1+N”组合。集中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区域,丘陵山地地形复杂,垂直分异明显,气温较高、雨量丰沛,全年日照1600—2500小时,人多地少,水热资源丰富,一年四季适宜种植,散养与规模养殖并存。本地区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是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足,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二是南方平原水网地区“1+N+N”组合。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区域,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湖泊众多、水热资源丰富,全年日照1600—2500小时,一年四季适宜种植,畜禽养殖方式以规模化为主。本地区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是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三是北方平原地区“1+N+N+1”组合。集中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及西北部分地区,地面辽阔平坦、土壤肥沃,区域夏季暖热,冬季寒冷,以一年一熟、一年二熟为主,水热资源不均,畜禽养殖方式以规模化为主。本地区农村除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秸秆利用不高外,地膜残留问题突出,根据实际需求,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与处理中心”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三、试点选择

  优先选择工作有基础、种养殖规模较大、地方有积极性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所在县市开展试点。2016年,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在30个左右的县(市)开展试点。

  根据试点进展和年度财政支持情况,后续年度逐步推进,并适时编制全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系统梳理各类农业废弃物利用模式与机制,明确建设标准、总体目标、技术路线和总体布局。

  四、组织管理

  按照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试点申报、实施与管理工作。

  (一)试点申报

  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确定试点标准、内容及目标,明确各省试点指标,统筹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农业发改、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等部门加强协作,按照要求组织试点申报、审核等工作,并按分配的指标确定本省试点县(市)。县(市)根据自身实际和相关要求,自愿申报。

  (二)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由试点县(市)农业等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资金整合和投融资创新,合力推进试点进程,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

  (三)管理考核

  试点县(市)加强工作自查,主动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省级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定期调度、考核评估和技术服务,研究解决试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农业部等部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适时向全国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分类支持。针对不同建设内容,分别采取相应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开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点,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现有投资渠道予以支持。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机制。对于有机肥加工厂、沼气纯化等利用内容,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二)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等条件,将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储存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对沼气、秸秆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实现与市场上其它相互替代产品的平等竞争。

  (三)强化技术创新转化。围绕产品开发,分类开展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生物燃料科技研发力度,探索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商业化的有效途径。实施生物基材料集群式科技示范工程,提升生物基材料产品在高分子材料市场中的替代率。突破新型饲料、生物肥料和生物基料转化核心技术,探索多种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和商业化有效途径。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和广大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改变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通过“一事一议”,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相关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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