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指南》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保障宁夏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宁夏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体系,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2〕38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 号)等相关规定,聚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接地气”、“可持续”原则,充分汲取先进省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为宁夏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径选择、方案设计、设备选型提供指导依据,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该《技术指南》结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政策、标准和宁夏实际情况编制,主要针对无集中供热的城区、县城、农村建筑采用燃气壁挂炉、生物质炉、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等冬季清洁取暖系统,用于指导各市、县(区)选择适合居民自身条件的冬季清洁取暖技术,并对项目方案设计、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等提出相关要求。《技术指南》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资源情况、居民需求等进行调整和细化。
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指南》的通知
宁清洁取暖办〔202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宁夏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体系,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资金管理保障群众温暖清洁过冬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52号)、《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等相关规定,聚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接地气”、“可持续”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为我区各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径选择、方案设计、设备选型提供指导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指南》,经行业专家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指南
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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