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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沈北新区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9-01 11:31:32    浏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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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显示,生物质能供热。完成佳和生物质清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2台共260蒸吨生物质锅炉,支撑供热面积约320万平方米;完成鑫盛生物质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建设2台吸收式热泵,采用生物质余热供热,支撑供热面积约50万平方米。煤改洁。通过安装空气源热泵、生物质炉具等方式,对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农村地区进行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改造散户约0.3万户。农房节能改造。结合煤改洁工作,对开展煤改洁且具备改造需求和价值的农房进行节能改造0.07万户。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沈阳合心供热有限公司的3个100蒸吨锅炉和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2个165蒸吨锅炉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共计改造规模630蒸吨。热泵集中供热。完成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建设污水源热泵机组,支撑供热面积约130万平方米。

​《沈北新区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

公示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参与途径: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书面意见等方式向沈北新区发改局反映。

联系电话:024-88041898

邮箱: zfbzwgk-sbxq@shenyang.gov.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沈北新区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减少煤炭使用量为重点,以提升清洁取暖率和建筑能效水平为目标,通过“热源侧”改造和“用户侧”提升两大举措,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沈阳市清洁取暖2023年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区清洁取暖率和建筑能效水平,完成《沈阳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中我区承担的超低排放改造、生物质能供热、热泵集中供热、煤改洁、农房节能改造等任务。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重点任务

1.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沈阳合心供热有限公司的3个100蒸吨锅炉和沈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2个165蒸吨锅炉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共计改造规模630蒸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生物质能供热。完成佳和生物质清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2台共260蒸吨生物质锅炉,支撑供热面积约320万平方米;完成鑫盛生物质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建设2台吸收式热泵,采用生物质余热供热,支撑供热面积约5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3.热泵集中供热。完成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建设污水源热泵机组,支撑供热面积约13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4.煤改洁。通过安装空气源热泵、生物质炉具等方式,对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农村地区进行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改造散户约0.3万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5.农房节能改造。结合煤改洁工作,对开展煤改洁且具备改造需求和价值的农房进行节能改造0.07万户。(牵头单位:区城建局)

(二)工作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制定相关方案等文件,并负责做好各类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煤改洁项目设备采购和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中央专项资金统筹、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及区本级资金筹集拨付,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各类清洁取暖项目的排放监管工作。

区房产局:负责生物质能供热、热泵集中供热项目工作。

区城建局:负责农房节能改造工作,配合完成其他清洁取暖项目相关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电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电力稳定供应。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抽检工作,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进行处罚。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生物质原料收集利用,确保生物质供热燃料资源供应。

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开展清洁取暖项目相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煤改洁工作、农房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与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推进煤改洁项目和农房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负责调查汇总上报实施煤改洁、农房节能改造居民信息资料(负责按任务要求确认安装户和设备类型等),负责收取居民承担费用,负责组织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保工作,负责协调工程施工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煤改洁后居民不再烧煤,负责本街道信息汇总与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街道煤改洁工作、农房节能改造其他未尽事宜,并设专人与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定期上报项目进度与完成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沈北新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组长:于胜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安亩沙,副区长

孙元昊,副区长

刘永成, 副区长

成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房产局、区市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区供电分公司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沈北新区清洁取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建立信息上报和会议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每周五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及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问题,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三)保障取暖设备和农房改造质量

煤改洁设备采购单位应采购质量可靠的设备产品并做好设备维保售后监督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农房节能改造的单位要做好农房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建筑能效得到提升。

(四)严格监督考核

全面落实市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市场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督导,对未按期完成的或未达到质量要求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市绩效考核的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多措并举推进

考虑我区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等方式,科学确定清洁取暖路径,加大清洁取暖公益宣传,积极鼓励群众参与,采取分步实施、公平自愿原则,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形成清洁取暖全面有效推进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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