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商洛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指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严禁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有序推进散煤和生物质替代,加快建设全市清洁取暖体系,稳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
城市供热结构调整。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加强城市热力管网配套建设,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区域管网互联互通。2023年底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2025年底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
全面推动生物质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左右。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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