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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推进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中国炉具网    作者:管理员    来源: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5-26 11:04:21    浏览: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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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推进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指出,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农林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多元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结合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推进法库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等试点项目。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足用好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实施农村散户煤改洁改造,推进燃气进村入户。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地区变电站布点、线路联网、10千伏老旧设备升级等工程,增强线路负荷转带能力。

       农村生物质能源发展工程。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提升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比重,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动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牧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清洁取暖方式推广工程。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开展热源清洁化改造,2023—2024年,计划推进涉农区县煤改洁6.6万户、远郊乡镇集中供热项目12个。

       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推广电能替代技术、推动特色用能建设、推介新型用电产品。

沈阳市推进乡村建设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改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更加注重规划引领、示范先行、整体跃升,更加注重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力量集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美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突出沈阳特色,全力打造东北乡村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样板区,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保持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和足够的历史耐心,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  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结合当前沈阳农村社会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出实招、求实效。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不刮风搞运动,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梯度推进。乡村建设注重结合东北地区气候、文化习俗、风土人情、经济水平和农民实际需求,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梯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保证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不搞齐步走、不作“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东北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杜绝“千村一面”的审美疲劳,注重体现乡土特色和田园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不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突出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做到服务不包办、支持不越位,教育引导、组织带动农民建设家乡,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内生动力,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合作机制,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健全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坚持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和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的路径,保护来之不易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样板。

       (三)行动目标。在铁西、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区五个近郊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发展,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引领工程,打造乡村建设样板。在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个郊县,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资源,加快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健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精神风貌明显改善,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保留行政村全域建设为省级美丽宜居村,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稳定在99.8%以上,农村互联网普及率100%,基本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98%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乡村规划编制行动。加快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上“多规合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各级规划统筹管理、系统衔接。开展《沈阳市村庄布局规划(2019—2035年)》修编工作,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根据分类和布局成果,通盘考虑农村地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公共服务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谋划乡村发展,引导产业聚集。强化对上位规划的承接传导,持续优化村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生活空间,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充分考虑乡村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诉求,注重村庄风貌引导管控和地域特色延续传承。建立以村民为主体,规划师、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协作式规划编制机制,深度了解村民意愿及需求,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保障村庄规划成果质量。(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工作均需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专栏1乡村规划编制行动

       1.村庄规划编制工程。落实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管理要求,充分考虑村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诉求,优先保护好各类生态要素,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挖掘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资源要素,优化乡村各类用地布局,盘活存量、严控增量,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到2023年底,全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每个规划成果做到“四个一”,即一幅图、一张表、一个说明、纳入“一张图”管理。

       2.开展村庄分类行动。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级分区、市县分类、乡镇分型”的总体思路,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风貌特色、地方发展意愿等因素,统筹城乡产业、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治理等发展要素,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优化完善村庄空间布局。2023年完成《沈阳市村庄布局规划(2019—2035年)》修编工作,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类别,对全市行政村分类布局,实施差异化管控引导。

       3.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在国家、省尚未出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的情况下,对标对表北京、福建等先进省市,下发《沈阳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强化对上位规划的承接传导,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边界,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重点突出地域特色,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深入挖掘乡镇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乡村产业等特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类要素以及镇村、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2023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展本辖区内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到2023年底,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完成“美丽田园”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路网“提档、深通、联网”。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自然村互联互通建设,着力实施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改扩建农村地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拥堵路段,每年新改建及维修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以临水临崖、平交道口、桥梁隧道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上升。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等多种客运模式,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1.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每年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500公里,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建设错车道,村级公路铺装率达到80%,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优先安排通乡镇、建制村道路“畅返不畅”路段,有效确保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

       2.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村内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每年建设村内道路1000公里。到2025年,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消除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3.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以临水临崖、平交道口、隧道桥梁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基本消灭2020年存量危桥,逐步提升农村公路安防水平。

       (六)提升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防汛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加快实施水毁及安全度汛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及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降等报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继续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河湖防洪排涝能力。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统筹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与改造,巩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持续巩固脱贫人口饮水安全成效。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和立标,充分整合有关水质数据,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快推进计量收费和智慧缴费,逐步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司化运营体制改革,初步实现良性运行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

       1.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铁西区等7个涉农区县(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与改造项目。

       2.实施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不断提高灌区灌溉保障能力。

       3.江河防洪提升工程。实施秀水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养息牧河新民市段河道治理,提高河流防洪标准,健全防洪体系,消除河流防洪薄弱环节。

       4.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实施堤防加固、砂堤砂基治理穿堤建筑物治理、防汛路贯通、支流河口桥、堤坡硬性防、防狼林补植、险工险段治理、行洪区范围内套堤清理、生活生产设施清理等,全面补齐辽河干流防洪短板,实现“防洪全线达标,隐患全面排除”。

       5.指导开展康平县四道号水库降等,三台子水库报废,组织实施卧龙湖、花古、拉马章等6座中小型水库水毁修复。

       6.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工程。继续推进康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采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措施,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建设管理并重,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七)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配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到2025年农村地区10千伏线路联络率提升至60%以上。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农林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推进康平30万千瓦风力发电。多元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结合农村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推进法库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等试点项目。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足用好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实施农村散户煤改洁改造,推进燃气进村入户。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地区变电站布点、线路联网、10千伏老旧设备升级等工程,增强线路负荷转带能力。(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1.农村生物质能源发展工程。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提升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比重,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动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牧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2.清洁取暖方式推广工程。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开展热源清洁化改造,2023—2024年,计划推进涉农区县煤改洁6.6万户、远郊乡镇集中供热项目12个。

       3.农村供电数字化转型工程。加快“互联网+乡村振兴”落地,开展县级能源数据平台建设,实施乡镇供电所数字化转型,“十四五”期间,完成电力物联网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应用。

       4.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服务水平、推广电能替代技术、推动特色用能建设、推介新型用电产品。

       5.配套电网建设工程。重点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配套电网建设、电动汽车下乡配套电网建设等任务。加快农村电网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和电压监测水平,持续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到2025年,新增66千伏变电站7座,新增10千伏配变2400台。

       6.优化农村供电服务工程。延伸农村地区小微企业“三零”服务范围,率先将低压接入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200千伏安,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围绕新民、辽中17个乡镇的蔬菜产业带以及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法库县孟家镇的“一带两区”蔬菜生产集聚区、以苏家屯、辽中、法库葡萄生产基地、新民、铁西、于洪草莓生产基地、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寒富苹果生产基地为代表的水果生产集聚区、辽中、浑南、沈北、苏家屯花卉生产集聚区,康平、新民薯类生产集聚区,推进蔬菜、果品、薯类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因地制宜建设通风库、机械冷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0个,新增库容约20万立方米,果蔬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低温处理率由40%增长到60%,产地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明显提升。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同时提供就近就业岗位,多方面增加当地农民群众收入。强化县域商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衔接,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推动各地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新型村级便利店,并配备冷链仓储设施,完善冷链“最后一百米”。鼓励县域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快递分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仓储等设施重组整合,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冷链寄递服务。到2025年实现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全覆盖。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推动毅都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公共服务型冷库、冷链农产品分拣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集聚区,通过资金扶持、广泛宣传和集中培训,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通风库、机械冷库、气调库等产地仓储保鲜设施。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投资补助30%,单体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到2025年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0个,产地冷藏低温处理率由40%增长到60%。

       2.建设升级“合合通”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数字供销“一中心、二支撑、三平台”底座,形成集服务数据、交易数据、管理数据于一体的涉农大数据中心,更好地为全市农业生产、加工、储藏、流通、销售等环节提供全过程服务,并整合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名优特农产品上架“合合通”平台进行销售,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3.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冷链仓储设施。通过项目、资金、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社会其他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支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寄递物流体系。

       4.“快递进村”工程。积极提升农村地区寄递服务能力和效率,助力农民创收增收,促进农村消费升级。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主动打通政策堵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与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水平提升。到2025年,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5.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推动毅都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公共服务型冷库、冷链农产品分拣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融合。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配合做好辽宁省数字乡村水平评价工作。围绕涉农地区5G应用需求,加快5G基站建设。整合农业大数据资源,深化大数据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特色数字农业,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和农产品销售终端智能化升级改造。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商提档升级,打造智慧化供销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关键期“直通式”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则,推广“三资”监管平台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加强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金民工程”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通过网络渠道公开村级事务,推进涉农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深化平安乡村数字化建设,实施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工程。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提高农民对数字化新媒体、新农具的使用能力。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4G深化普及,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90%。农业数字产业经济占农业增加值20%,农村电商服务行政村全覆盖。80%涉农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帮办代办服务覆盖100%行政村。“雪亮工程”行政村重点部位视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带动典型应用场景示范项目10个,农村电商年交易额150亿元。(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营商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6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

       1.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开展农村地区4G基站补盲建设,推动千兆光纤网络向乡村延伸。建立涉农地区与运营商的双向对接机制,加快涉农地区5G基站建设。普及NB-I0T(窄带物联网)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

       2.农业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推进沈阳农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二期)、法库县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浑南区数字农业与服务平台、辽中区数字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建设。每年争取1家渔业企业相关数据接入辽宁省淡水院智慧渔业云平台。

       3.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指导辽中区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终期评估工作,推进新民市和沈北新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深入挖掘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并向全市宣传推广。

       4.农业数字赋能工程。加强沈北新区、新民市等省级智慧种植业、畜牧业应用基地建设,推进华美智能化4.0绿色孵化生产基地、FPF未来猪场智能设备应用项目建设。推动基于北斗系统及5G网络的农机装备改造。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生产工艺数字化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上云”。

       5.农村电商培育工程。推进县域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农村电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打造现代化电商服务综合体。发挥“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产业园”等电商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升级完善“合合通”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一中心、两支撑、三平台”的数字供销底座。

       6.繁荣乡村网络文化工程。将网络公益工程、中国好网民工程、“网络中国节”系列活动向乡村覆盖,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搭建农业新媒体矩阵,发挥“美丽乡村推荐官”网络传播矩阵的作用,讲好“三农故事”。开展图书馆分馆和69个乡镇书屋建设,实现农村与城市数字化建设工作一体推进。持续开展信息化人才下乡主题活动,培育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

       7.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搭建沈阳市乡村建设管理平台,推进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村务的网上公开,利用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对涉农行权事项进行有效监督。提高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应用水平,启动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开展智能气象观测站建设,推动气象感知数据纳入沈阳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8.平安乡村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地区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平安村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实施“雪亮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系统联网应用,行政村重点部位视频覆盖率达90%以上。

       (十)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不少于350平方米且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原则,用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对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基本阵地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通过“修缮一批、改扩建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2023年集中改造建设289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覆盖率和利用率,逐步丰富服务功能。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原则,统筹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党群会议室(活动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完善设施配备,充分发挥“一室多用”综合服务效能。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在乡镇、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注重提档升级,配置智慧化健身设施。每年对农村健身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及时维修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率。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参与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公共设施、照明设施、全民健身场地等公益事业项目。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依据当地主要易发灾害的种类及特点,逐步建设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校体育场等现有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城乡、惠及全体居民的应急避难网络。统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和服务信息无障碍,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使用便利。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优化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站点空间布局,推进全市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100%。(市民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房产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1.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农村不少于350平方米,且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日益完善、利用率逐步提高,服务功能逐步丰富,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需求。

       2.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覆盖、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依据当地主要易发灾害的种类及特点,逐步建设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形成覆盖全市城乡,惠及全体居民的应急避难网络,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3.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100套以上农民体育健身设施,为农民健身提供服务。

       (十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和当地抗震设防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地区落实属地责任,通过采取投亲靠友、改变房屋用途、危房加固修缮等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尊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脉络,注重与自然和农业景观搭配互动,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顺应地形地貌。新建农房的地基基础、结构形式、墙体厚度、建筑构造等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施工条件,满足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精心调配空间布局,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促进节能减排;同步设计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推进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自然景观突出、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乡镇及村庄普查,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完善保护名录,保护传统风貌。(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1.农村危房改造。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房纳入改造范围,2023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01户,到2025年预计每年“一房一策”改造农村危房200户左右,实际改造任务以省住建厅下达任务为准。

       2.农房抗震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选择最佳施工方式。

       3.农房安全隐患整治。按照省住建厅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我市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包保,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镇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试点示范。继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择优推荐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数字化博物馆,做好数字化展示利用工作。提高保护利用水平,结合“设计下乡”活动,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有效活化利用,以用促保。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为着力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1000条美丽庭院示范街、10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20个美丽田园,打造2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典范。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建设能用、好用、长期用农村户厕为目标,打造北方寒冷地区农村改厕样板。因地制宜选择室内水冲三格式、室外双池交替式、集中下水道管网式建设模式,严把产品质量关、检测关、施工关、验收关,扎实开展户厕新建项目。健全“县有管护中心、乡有管护站、村有管护队”的农村户厕三级运维体系,落实补贴政策,确保管护到位。探索负压自吸、庭院消纳、黑灰水一体处理等新型改厕模式。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采取管网收集、终端收集、污水资源化及衔接改厕等模式因地制宜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动态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落实市级运行补贴和监管责任,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年补齐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农村各类垃圾先分流,生活垃圾再分类,逐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城市垃圾焚烧项目为终端,率先实现近郊地区农业秧稞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日常保洁+专项行动”模式,年度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开展村屯内部及周边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村庄常态化保洁。开展农村公路路域周边环境治理,以京沈、沈大等高速公路为重点,集中清理整治两侧各类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柴草、车辆遗撒物及种植农作物、占用桥涵下部空间等影响路域环境美化和公路畅通的问题。开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重点对沈山、秦沈、沈大沿线果农大量使用和丢弃锡箔纸,反复反弹的垃圾倾倒点,以及一些临时加固的彩钢瓦房、塑料大棚等违占违建构筑物,予以彻底清理和整治。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力量向中小河流和农村延伸,着力清理河湖内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实施村庄绿化、“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试点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探索树木认养、共植共建等模式,美丽村村内可绿化隙地绿化率达到80%。鼓励农村住房设计、建设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到2025年,保留行政村全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完成32条省部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所有美丽宜居村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98%以上。(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实施美丽宜居村补短板建设。重点围绕村庄规划编制、道路建设、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排涝、村庄绿化和村庄亮化等7个方面进行美丽宜居村补短板建设。到2025年,1219个规划保留行政村全部建成省级美丽宜居村,实现全覆盖。

       2.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典范。与乡村产业、“两邻”理念、“四零”建设等互促互进,发挥“三生融合”优势,在近郊五区创建25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幸福宜居村,在远郊四县培育20个幸福宜居村。融合幸福宜居村和乡村旅游项目,近郊五区打造3条三美示范线及N个美丽场景,远郊四县梯次培育3条三美示范线及N个美丽场景。到2025年,打造100个示范引领的幸福宜居村,10条三美示范线及N个美丽场景。

       3.持续打造美丽田园。整体设计和建设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乡村公园等项目,构建美丽乡村先行示范体系,持续打造20个美丽田园。到2025年,依托辽河、蒲河、浑河等水系,建设美丽田园40个。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补短板工程。逐年补齐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短板,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各类垃圾先分流,生活垃圾再分类,逐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垃圾分类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县创建工作。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充分发挥治污效能。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性治理措施,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

       6.农村厕所革命提质工程。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全程质量管控,全面提高农村户厕建设质量,新建或改建农村户厕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7.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推进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的“四旁”绿化建设,强化湿地、公益林地等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与恢复,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开展村内绿化美化,美丽村村内可绿化隙地绿化率达到80%。

       (十三)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农村幸福教育,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普惠率保持在85%以上。发展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享受优质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康平、辽中等4所区县职业教育中心涉农专业产教融合。普及农村户籍学生免学费和资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生零门槛入学。推进幸福教育进村屯工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巩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加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建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建设,满足农村疫情防控需要,实施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乡村。推进农村品质养老,建立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并重,乡邻互助与专业服务结合,县有“阵地”、乡有“站”、村有“点”的农村三级服务网络。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有一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开展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养老村屯创建,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主体、服务项目“三进”村屯。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借助大数据手段,验证并发布各类就业信息。发展就业帮扶载体,继续鼓励支持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及产业特点建设就业帮扶载体,为脱贫地区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延续就业帮扶载体一次性奖补政策至2025年底。开展“春风行动”就业专项活动,为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等,以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搭建对接服务平台,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强化政策引导,发放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落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持续落实普惠技能培训政策,依托承担政府补贴性项目培训机构为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重点围绕适合其就业的家政服务、养老护理、餐饮住宿类培训专业(工种)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和引导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提升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扩大“以奖代补”居家服务覆盖面,实现农村困难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日常照护全覆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企业,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完善农村妇女儿童关爱工作,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持续实施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对全市8000余名孤儿等困境儿童底数及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引导社会组织针对儿童需求进行精准化关爱保障。开展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调研,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切实满足市民基本安葬需求。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地区人口分布,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做出系统性、制度性安排。到2025年底,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90%以上,农村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品质养老”村屯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工程

       1.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县域内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到2025年,全市重点建强80个乡镇卫生院、1468个村卫生室。

       3.农村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工程。实施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项目,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文化体育、课业辅导等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4.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每个县(市)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将无障碍设施改造一并纳入。到2025年,农村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60%。

       (十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按照市级示范、区县兜底的原则,每年对乡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全员培训一遍。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三农”工作,勇于挑大梁、担大任,敢于当先锋、做表率的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中,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及时解决乡镇空编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定期考核研判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对不合格不胜任的及时调整补充,持续开展“县乡搭擂台、比武促振兴”活动,每年选出一批担当作为“好支书”,积极营造“争抢拼实”的干事创业氛围。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组织村干部参加“青年农民上大学”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不断改善村“两委”班子素质结构。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持续深化“我的项目我的村”活动,确保每名驻村第一书记至少实施1个帮扶项目,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实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贡献。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共富”专项行动,通过激活资源资产、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支撑等具体举措,推动实现富民强村。持续推动村党组织晋位升级,落实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依托农村“党组织—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网格体系,组建党群共富责任区,帮带群众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加强村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到2023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2个试点,到2025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不断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每年整治率达到100%。始终保持对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实施农村强基建设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持续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升级,让村级组织有资源、有场所、有能力更好地联系服务农民群众。(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1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行动

       1.实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工程。依托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每年至少对乡镇(涉农街道)党(工)委书记集中培训1次;对村党组织书记全员培训1次,其中市级培训数量不少于30%。积极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参加“青年农民上大学”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一般不低于每年培训总数的20%。到2025年,全市45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全部取得大专学历。

       2.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共富”工程。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主体作用,精准谋划、因村施策、统筹推进,不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逐步深化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建设,探索联村共建“致富共同体”,试点聘任村级集体经济专职经理人,持续推进村企对接合作,努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化、规模化、高效化发展。用好各级支持政策和扶持资金,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到2023年,除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以外,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到2025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60%。

       3.实施农村强基建设工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坚持按月发放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标准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时划拨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经费和正常离任正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结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农村“三美”建设,持续推动村党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升级。2023年,集中改造建设28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25个农村基层党建“领航示范村”。到2025年,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普遍达到空间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的标准。

       4.推动村级事务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一审两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确保村民委员会重大事项制度“四议一审两公开”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规范运行,村规民约全面落实备案和履行机制。

       (十五)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培训、开展集中宣讲、组织新闻宣传、开展研究阐释。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四史”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沈阳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建好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实施志愿服务品牌塑造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统筹推动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复兴少年宫”建设。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馆、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乐观向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沈阳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做好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相关工作,重点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着力点,积极运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形式,遏制农村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的不良习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到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实现全覆盖。全市创建“沈阳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个。基本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90平方米以上。(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牵头,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工程

       1.文明村镇创建工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战略部署,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坚持创建为民惠民,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推动乡村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实现全覆盖。

       2.保护传承乡村优秀文化行动。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农村地区深入推进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盘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扎实推进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创建“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个。

       3.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结硕果”“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推动重点乡村开展图书馆分馆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水平,开展“百家示范农家书屋、百佳农家书屋管理员”推选等系列活动。到2025年,基本建设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90平方米以上。

       4.“十个一”创建工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制定一套村规民约、改掉一些陈规陋习、打造一面文化墙、建立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挖掘一段村史轶事、开展一项特色文化活动、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文明监督岗、修建一条示范村路、推出一批乡民典型。

       5.“新乡贤”拓展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贤”引领、规范、约束作用,拓展“乡贤”的范围和队伍,建立“乡贤”理事会,积极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乡创业人员等加入乡贤的队伍,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建设、道德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到2025年,80%以上的村由各级干部、社会贤达及志愿者组建教师队伍,开设村民道德夜校(讲堂),每年开展8—10次教学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抓块保的工作格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及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实施,构建横向协同紧密、上下贯通有力的工作机制。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结合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积极创建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市委农办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清单推进。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长计划、短安排、立即干,将年度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为“一地区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细化目标和责任体系,把工作量化、实化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结合乡村建设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3.加强督查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市乡村振兴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区县要定期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乡村建设工作总结。(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展现在乡村建设、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政策支持

       1.加强投入保障。将乡村建设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领域,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实施倾斜支持。优化市对涉农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重点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指导区县(市)按照新增政府债券政策支持方向,谋划储备债券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格局。允许县级按规定整合有关资金,强化财政金融手段联动,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增加低成本资金来源,扩大县域地区信贷投放,支持乡村建设。引导市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构建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金融资本无序扩张。(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为乡村建设行动工程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积极申请使用国家和省级指标,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有效投资乡村建设行动工程项目按照“增存挂钩”机制统筹使用市级指标,在用地指标方面应保尽保。(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人才科技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健全培育、扶持、激励机制,壮大乡村企业家队伍,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鼓励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和农村人才定向委培制度,实施科技特派专项行动。有效发挥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作用。每年遴选农业名家50名,选派300名“青年农民上大学”,培育高素质农民300名以上,深入一线开展“女教授牵手农家女”培训10次以上。贯彻落实国家、省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农村户厕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地方标准,完善建设、运维、监管、服务等标准。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项目谋划管理。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开展项目库建设,编制项目库指南,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专库,统一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村级申报、乡级审核、行业论证、县级审定、系统录入等程序,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入库项目要优先考虑农民需求、补齐地区发展短板、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改善项目。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核心储备高质量项目。要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链接机制、实施期限等。确定年度乡村建设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需从项目库中选择。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项目库运行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县级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明确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运行各环节职责分工,推进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资金等项目,资金滞留及闲置浪费等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创新推进机制

       1.建立专项责任制度。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分别组织推进、指导各地抓好落实。各地区要压实责任,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实施“一把手”工程,统筹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和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市乡村振兴局牵头)

       2.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坚持共商筹智、共建筹资、共管筹治,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注重项目谋划,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切实突出项目建设,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切实强化项目管护,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深入推动“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建设。(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编制责任清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行一体化管护。正确处理使用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支出的关系,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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