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发布《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显示,2023年齐齐哈尔全市计划完成33.6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利用多种清洁能源推进分散供热。在无条件实现大型集中热源供热的乡镇直、城乡结合部、村委、企业及农户,主要进行分散清洁取暖改造。分散农户清洁取暖改造以电和生物质互补为主,以光伏、空气源、燃气等清洁能源取暖为辅方式。对乡镇、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等公建单位根据实际采取不同取暖方式。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20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文〔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总体要求,确保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取得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20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附件9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33.69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镇清洁热源集中供热。进一步完善扩大城镇热电联产供热面积。九县(市)要逐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完善延伸泰来县、依安县生物质热电联产供热。结合实际对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有序向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乡镇管网延伸,替代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燃煤锅炉,实现热源清洁化。[主办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利用多种清洁能源推进分散供热。在无条件实现大型集中热源供热的乡镇直、城乡结合部、村委、企业及农户,主要进行分散清洁取暖改造。[主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1.对乡镇、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等公建单位根据实际采取不同取暖方式。
2.分散农户清洁取暖改造以电和生物质互补为主,以光伏、空气源、燃气等清洁能源取暖为辅方式。
(三)推进城镇和农村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和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非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乡镇和农村农户房屋根据取暖方式、空置情况及房屋结构等实际,积极推进房屋保温改造及其它保温措施建设,提升建筑和房屋能效。[主办部门: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计划。(2023年1月—2023年4月)。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完成2023年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具体改造计划和任务,落实改造资金。
(二)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2023年5月—2023年11月)。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项目计划,开展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和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规划、土地、招投标、施工和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手续,建立项目完整档案资料,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三)组织项目评估验收。(2023年12月)。开展年度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实行乡镇、县区和市级三级评估验收机制,各乡镇向县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提出项目评估验收申请,经县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验收认定合格基础上,再向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综合评估验收合格后归档保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到统分结合,既要协同一致的完成总体工作任务,又要独立完成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按全市计划安排,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城市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问责保障。有效运用市场和法治手段,建立健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保障体系。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强化问责,对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强化技术保障。要确保各项清洁取暖技术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并配套实施可持续的运营维护方案,保障我市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在管网延伸、用电增容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城乡结合部、村屯撤并整合等实际,避免投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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