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指出,总体目标。到三年实施期末,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地区整体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川区、扬黄灌区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山区相对分散或偏远的村庄暂用洁净煤过渡,劣质燃煤清零。热源清洁化改造。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39.6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6934户305.071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阶段目标。城区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和“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热管网项目”,新增城区清洁取暖面积239.6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由点到面,整村、整镇推进。攻坚推进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600户101.28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3.2%。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7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4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300户99.45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2.6%。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29%。达标示范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6034户104.341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4.2%。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29%。
资金补贴政策:
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补建设,不补运行”,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及项目建设费用。按每户供暖面积65平方米进行补贴,中央专项资金按照5100元/户进行配套,不同技术路线的补贴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最终确定区本级配套和居民自筹的具体金额。改造超出65平方米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建筑能效提升项目补贴。中央资金只对学校建筑节能改造、农房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对于学校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对于农房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居民自筹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
卫沙政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教育局、卫健局:
《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已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
为高效推进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全面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卫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以“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为指引,坚持从“热源侧”和“用户侧”双向发力,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居民可承受”的思路,选取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和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模式,以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为重点,全面提升沙坡头区清洁取暖水平。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区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积极性,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安全保障,清洁为主。统筹全区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电力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利用比重,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构建供需平衡、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电代煤为先、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保障现有燃气稳定供应”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先易后难,应改尽改。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具备优势热源的地区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统筹推进全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力支持应改尽改。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三年实施期末,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地区整体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川区、扬黄灌区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山区相对分散或偏远的村庄暂用洁净煤过渡,劣质燃煤清零。
1.热源清洁化改造。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239.6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6934户305.071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2.建筑能效提升。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4万平方米,其中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4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
3.空气质量提升。通过项目实施,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
(二)阶段目标。城区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由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暖项目”和“沙坡头区集中热电联产供热管网项目”,新增城区清洁取暖面积239.6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由点到面,整村、整镇推进。
1.攻坚推进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600户101.28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3.2%。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7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42%。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300户99.45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2.6%。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全部改造面积的29%。
3.达标示范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6034户104.341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34.2%。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7万平方米,占改造面积的29%。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丁志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卫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龚 涛 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文忠 副区长
成 员:马小辉 区发改局局长
赵爱东 区财政局局长
周重南 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段永军 区教育局局长
黄宗玺 区卫健局局长
赵浩海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丽 文昌镇镇长
梁舜杰 滨河镇镇长
刘彦录 迎水桥镇镇长
徐超 东园镇镇长
景兆满 柔远镇镇长
王 健 镇罗镇镇长
徐宏亮 宣和镇镇长
孙守宏 永康镇镇长
张明晖 常乐镇镇长
杜新宏 香山乡乡长
王怀勇 兴仁镇镇长
吕建荣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沙坡头区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侯小平 宁夏深中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文忠同志兼任,周重南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调度考核及配合市住建局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统筹做好能源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工作。对接市财政局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足额配套区财政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项目的实施、质量监督及验收。对全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工作相关数据并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区教育局负责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质量监督及验收。负责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清洁取暖改造实施。
区卫健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生室清洁取暖改造实施。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筹落实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减排目标任务,做好效果统计。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沙坡头区供电公司负责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协调峰谷电价和电力增容,保障沙坡头区清洁取暖项目用户电力需求。
宁夏深中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天然气供气站(点)、管网等设施建设,保障气源供应充足稳定。
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动员发动、试点推动、整体推进、群众监督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沙坡头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主要包括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电网增容改造和城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一)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农村地区,坚持“以电代煤为先”,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耦合供暖”“空气源热泵热水”“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技术,到三年实施期末累计完成清洁能源取暖改造46934户305.071万平方米。文昌镇、滨河镇城边村根据居民意愿应改尽改。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农村“煤改电”电网增容改造。根据“煤改电”推进计划,同步实施电网增容改造,优化电网结构,完善供电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全力保障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户新增电力需求。
责任单位:国网中卫供电公司沙坡头区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4万平方米。城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针对建筑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进行保温改造。农村地区结合既有建筑现状,对农宅、学校建筑外墙等围护结构进行保温改造。
1.沙坡头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东园小康楼、王氏楼、广夏花园等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2.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3.沙坡头区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3万平方米。项目由政府统一组织、分批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7月—2023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造计划、任务分工、补贴标准等。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要求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
(二)试点示范(2022年11月—2023年2月)。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选取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的村队开展“煤改电”试点示范。
(三)全面实施(2023年3月—2024年10月)。全面加强改造攻坚力度,到2023年5月,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6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7万平方米。到2024年5月,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0900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28.7万平方米。到2024年10月,46934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和40.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四)达标示范(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所有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涉及项目全面竣工并验收,相关文件资料等规范归档,改造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六、资金补贴
充分发挥政府对清洁取暖项目投资的引导作用,深挖市场潜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坚持合理负担、惠及民生,推动清洁供暖农户能“改得起”,更能“用得起”。补贴范围包括沙坡头区户籍居民和自发移民常住户,所称“户”以户口簿为准,夫妻、未成年子女分户的合计为一户,对于“一宅多户”原则上最多可认定两户。每户只补助一次,严禁改造后将设备倒卖,一经查实将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一)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补建设,不补运行”,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及项目建设费用。按每户供暖面积65平方米进行补贴,中央专项资金按照5100元/户进行配套,不同技术路线的补贴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最终确定区本级配套和居民自筹的具体金额。改造超出65平方米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二)建筑能效提升项目补贴。中央资金只对学校建筑节能改造、农房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对于学校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对于农房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补贴资金和居民自筹资金各占计划总投资的5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包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到村、细化到户、细化到年度,成立清洁取暖工作专班,紧盯时限制定推进计划、落实推进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夯实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利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城镇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财政部门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统筹使用好补贴资金。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加强培训,确保把相关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广播和微信,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等,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清洁取暖改造。
(四)严格督查考核。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纳入区委、政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对进展缓慢和问题整改不力的报区委、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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