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15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在推进“双碳”工作中统筹考虑推动生物质清洁能源发展,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加快示范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进一步提高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1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加快推进生物质高值化利用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推进生物质能源化、高值化利用,是加快推动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可以有效减少露天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具有积极作用。我们赞同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十三五”期间,在秸秆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下,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印发《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2143号)等政策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支持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推动国产秸秆成型燃料生产设备、农村户用生物质炉具、生物质蒸汽专用锅炉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关键装备市场化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十四五”以来,我委继续高度重视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统筹各项措施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规划引导。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提出“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推进生物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管服务,打通秸秆产业发展的‘最初一公里’”。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发改高技〔2021〕1850号),提出“积极开发生物能源。建设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推进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其他生物质能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
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1045号),发布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其中有多个基地和企业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燃料加工等业务。
三是强化资金技术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我委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其中包括生物质能源化利用项目。在技术推广方面,配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指导各地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其中包括秸秆碳化、秸秆气化、秸秆热电联产等多项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
下一步,我委将在推进“双碳”工作中统筹考虑推动生物质清洁能源发展,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加快示范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进一步提高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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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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