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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

中国炉具网    作者:清洁取暖    来源: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2-15 09:40:54    浏览: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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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具网讯:近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在金凤区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金凤区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城区、农村清洁取暖率100%,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应改尽改”;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其中,农村居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由丰登镇、良田镇人民政府摸排梳理非集中供暖区域农户实际情况,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气、电热炕、燃气壁挂炉、太阳能光伏—电供暖等方式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太阳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同时配套实施农户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要求于2022年12月25日对计划改造农户进行精准摸排,确认改造任务和建设模式,形成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前确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原则上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3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70%,2024年底前“应改尽改”。

       农村公共建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由丰登镇、良田镇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共同配合,摸排梳理非集中供暖区域公共建筑供暖情况,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理方式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太阳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2022年12月25日前对计划改造公共建筑进行精准摸排,确认改造任务和建设模式,形成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前确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原则上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3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70%,2024年底前“应改尽改”。

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98号

各有关部门:

       现将《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清洁能源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银川市已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按照《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最大效益,全面推进金凤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金凤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思路,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区。

       (二)基本原则

       1.清洁替代,安全发展。以实现100%清洁取暖率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燃煤和排放不达标的燃气锅炉供暖方式,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统筹全区优势资源,优化天然气、电力、热力等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天然气、电力、余热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充分立足金凤区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科学评估,根据不同区域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坚决杜绝返煤现象。

       3.全面推进,重点先行。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全面统筹推进城区、农村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同一类别地区,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在保障民生取暖安全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完善基础条件,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形成各镇街道和项目建设单位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在金凤区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金凤区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城区、农村清洁取暖率100%,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应改尽改”;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金凤区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成立金凤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清洁能源建设工作,研究处理与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王永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整优化项目库,制定任务清单、实施计划,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建设项目情况及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有序推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工作专班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1.农村居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由丰登镇、良田镇人民政府摸排梳理非集中供暖区域农户实际情况,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气、电热炕、燃气壁挂炉、太阳能光伏—电供暖等方式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太阳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同时配套实施农户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要求于2022年12月25日对计划改造农户进行精准摸排,确认改造任务和建设模式,形成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前确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原则上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3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70%,2024年底前“应改尽改”。

       责任单位:丰登镇、良田镇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补助,不足资金由辖区财政配套和企业、农户自筹

       2.农村公共建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由丰登镇、良田镇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共同配合,摸排梳理非集中供暖区域公共建筑供暖情况,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理方式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太阳能改造,确保“应改尽改”。2022年12月25日前对计划改造公共建筑进行精准摸排,确认改造任务和建设模式,形成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前确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原则上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3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70%,2024年底前“应改尽改”。

       责任单位:丰登镇、良田镇
       配合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补助,不足资金由辖区财政配套和企业、农户自筹

       (二)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项目

       1.老旧小区建筑单体节能改造项目。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建筑单体外墙保温、楼梯间门窗改造,涉及74万平方米,结合“金凤区2022-2023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PPP项目”同步实施,按计划分布推进。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补助,不足资金由企业、居民自筹

       2.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联合供暖公司对辖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进行细致摸排,对亟待更新的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提升,结合“金凤区2022-2023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PPP项目”同步实施,按计划分布推进。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中央及市级补助,不足资金由企业、居民自筹

       (三)企业实施项目

       1.国家能源集团自营区域老旧小区分户改造项目。主要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自营区域的老旧小区实施暖气分户改造,将原入户串联方式布置的管网改造为并联布置方式,项目建设计划由企业自主确定并实施。

       责任单位: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企业、居民自筹

       2.银川北部热源厂建设项目。在丰登镇新建1座低碳热源厂,以光伏发电系统+热泵为主,以燃气锅炉(电储能锅炉)作为调峰备用,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由宁夏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涉及100万平方米,项目建设计划由企业自主确定并实施。

       责任单位:宁夏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2年-2024年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10%,不足资金由企业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丰登镇、良田镇要参照成立工作专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实施计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辖区清洁取暖工程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对不同取暖类型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防止散煤取暖“死灰复燃”,对未能按期完成进度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国网金凤供电公司要优化电网结构,加强电力增容及电网敷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城乡用电需要。

       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丰登镇、良田镇、国网金凤供电公司

       (三)强化资金管理

       金凤区财政局牵头制定本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准确进行资金拨付与结算,每年10月底前完成拨付资金使用,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并做好各项资金往来财务明细及相关凭证存档工作。项目补贴标准按照《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制定标准执行,金凤区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困难群体由政府兜底,设备安装及运行费用视情况给予减免和补贴。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丰登镇、良田镇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要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形成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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