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指出,用于2022-2023采暖期农村清洁取暖运行市级补贴专项资金7802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8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1240.9万元。补贴标准方面,煤改气给予1.2元/立方米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000立方米,煤改电给予0.2元/千瓦时财政补贴,最高补贴8000千瓦时。替代农村散煤106万户,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津财基指〔2022〕103号
____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分配意见的函》,现提前下达你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____万元,用于2022-2023采暖期农村清洁取暖运行市级补贴(项目编码:12000023P112486100014;专项资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中央资金);资金明细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上述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00312 城乡社区”。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预算年度结束后及时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我局备案。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
1.提前下达各有关区2022-2023采暖期农村清洁取暖运营市级补贴资金明细表(不发各区)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码申请加入
农村清洁取暖赋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