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碳达峰、碳中和对于清洁取暖行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近日,炉具网为大家整理了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关于清洁取暖和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论述,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层面
1、国务院: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清洁供暖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
2、国家能源局:开展生物质能、清洁炉具标准研制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继续推动生物质能源转化利用、地热能开发利用、海洋能开发利用等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热泵、清洁炉具等清洁供暖标准研制。
3、国家发改委:推进生物质能在乡村供暖中的应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4、国家九部门: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制定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加快完善海洋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标准体系。关于生物质能非化石能源技术重点标准要求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及专用设备标准和生物质发电标准制定。修订秸秆打捆直燃、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关标准。
二、地方层面
1、北京:大力发展热泵等清洁供热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称,要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有序开展地热及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
2、天津:大力发展新能源 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
《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成果,坚持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取暖方式。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
3、河北: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河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持续抓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取暖。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打造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及太行山沿线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
4、山东: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力度
山东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指出,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深度调整能源结构。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力度,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5、山西:加快生物质能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全省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技术,加快工业余热、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
6、陕西:因地制宜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散烧煤清洁化替代,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建筑领域电气化进程,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领域电气化普及率。坚持多能互补,有序推进农村高效清洁低碳分散式供暖。
7、吉林:鼓励生物质清洁取暖 推广节能环保灶具
《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取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以长春、吉林、松原、白城等地为重点,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以电采暖、生物质区域锅炉等为主的清洁取暖体系。加快太阳能、地热能在农用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具。
8、黑龙江: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应用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生活用能方式变革,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
9、辽宁: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20%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方案提出了包括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节能降碳提升能效、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强化绿色低碳创新支撑、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等在内的十个方面重点任务。
10、宁夏: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民用采暖领域应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大力推广热泵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小型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
11、青海:引导农牧民取暖与炊事用能清洁化
《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加大清洁供暖力度,推进清洁取暖基础设施建设,多路径实施清洁取暖。稳步实施牧区城镇集中供热清洁取暖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试点示范。有序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项目,引导农牧民取暖与炊事用能清洁化、低碳化,积极探索地热、工业余热进行供暖使用。力争到2025年,农牧区低碳生活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建设200个低碳示范美丽乡村。
12、江西: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农用装备和灶具。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
13、江苏: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
《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能源领域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林木覆盖率达到24.1%,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14、安徽: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
《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发展生物质能发电、清洁供热、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建设清洁低碳转型。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15、湖南:因地制宜鼓励农林生物质发电
《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智慧能源建设,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格局。
16、贵州:推广使用先进炉具 减少散煤使用
《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推广使用先进炉具,减少散煤使用。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积极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构建多途径、多通道减少民用散煤使用的格局。鼓励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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