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22年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政策带动效应,完善“秸秆收储、成型加工、多渠道应用”的长效运作机制,促进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提档升级,生物质炉具普及应用。
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选择工作基础强、资源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大的镇(街道)进行推广。根据2021年运作情况,今年确定提档提升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使用节能环保的生物质炉具。依托现有秸秆收储体系,通过实施秸秆收储、固化处理、生物质炉具推广、生物燃料成型装备研发等措施,拓展生物质能源产业链,构建适合泗水县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合理化机制。
提升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支持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提档升级,鼓励各加工中心升级设备,提高燃料档次,增加企业效益;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建设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加工中心。
推广实施生物质能集中供暖示范项目。推广实施公共场所生物质能集中供暖示范项目。
支持生物质燃料成型装备研发制造。鼓励生物质燃料成型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设备研发向智能化、大型化、环保化方向发展,支持研发大功率生物燃料成型机等新型装备。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22年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字〔202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泗水县2022年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2022年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的通知》(鲁能源科技〔2021〕64号)有关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切实做好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壮大生物质能源产业为基础,以扩大清洁能源供热为目的,以有效治理农村民用散煤污染为手段,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优化政策环境和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支持和典范引领,带动社会就业和农民增收,改善村居生活环境,推动生物质能源长效利用。
(二)基本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政策带动效应,完善“秸秆收储、成型加工、多渠道应用”的长效运作机制,促进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提档升级,生物质炉具普及应用。
(三)工作目标
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选择工作基础强、资源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大的镇(街道)进行推广。根据2021年运作情况,今年确定提档提升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使用节能环保的生物质炉具。
二、主要任务
依托现有秸秆收储体系,通过实施秸秆收储、固化处理、生物质炉具推广、生物燃料成型装备研发等措施,拓展生物质能源产业链,构建适合泗水县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的合理化机制。
(一)提升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支持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提档升级,鼓励各加工中心升级设备,提高燃料档次,增加企业效益;完善现有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建设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加工中心。
(二)推广实施生物质能集中供暖示范项目。推广实施公共场所生物质能集中供暖示范项目。
(三)支持生物质燃料成型装备研发制造。鼓励生物质燃料成型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设备研发向智能化、大型化、环保化方向发展,支持研发大功率生物燃料成型机等新型装备。
(四)推进中环国投生物质纯氧气化超低排放清洁供热项目。该项目使用生物质纯氧热解气化技术,利用生物质压块纯氧气化后产出生物质燃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燃气中不含氮气。通过进口燃烧机和燃气锅炉燃烧后,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可以达到NOX<80mg/m³,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远小于生物质直燃锅炉、燃煤锅炉和燃油锅炉的排放标准。其生物质压块原料为农林固废、生物秸秆,不仅较天然气燃料成本较低,且能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堆放等污染问题,较常规生物质气化燃气热值高出一倍,同时不含氮气。项目建成后,可为落地镇驻地新农村社区进行集中供热,为周边工业企业提供稳定的蒸汽能源。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确定工作目标(2022年3月)。对全县秸秆收储运体系运转情况、各镇(街道)目前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掌握燃料加工利用状况、制约瓶颈等,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二)分析论证,制定工作计划(2022年4月)。对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涉及的用地保障、消防安全、电力配套、环境评价等环节进行分析研讨,拟定2022年工作计划。
(三)动员部署(2022年5月)。召开全县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现场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四)组织实施(2022年6月-10月)。确定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相关镇(街道)组织提档升级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建设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有意愿镇(街道)负责组织建设分布式秸秆干馏热解气化供热项目。
(五)审核验收(2023年3月)。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验收组,按照有关要求,对各项目进行验收。
(六)绩效评价(2023年4月)。按照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核、拨付、管理、审计,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生物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总结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推广生物质能源的重要意义,发挥镇(街道)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将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鼓励镇(街道)配套资金,强化措施,形成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引导镇村干部和群众全面了解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的优势和前景,积极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开展以推广生物质能源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专题报道、信息化推送、现场演示等形式,对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等进行全覆盖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氛围。
(三)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县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县社、供电等相关部门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监督检查。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奖补资格。项目竣工验收后,承担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的镇(街道)负责项目日常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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