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冬季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农村冬季清洁煤供应工作既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清洁煤供应商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切实将这项环保工程、利民工程、廉洁工程做实抓好。
冬季清洁取暖供煤对象为全区“禁煤区”外的居住用户(历年实施了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居民不在此范围内)。各供煤点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向村民供给清洁煤,清洁煤供应商的供煤价与村民购煤价之间的差价由区政府补贴。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冬季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离政办发〔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冬季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冬季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战略部署,持续巩固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离石区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离生态环保委办发〔2022〕11号)《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离政办发〔2022〕23号),区政府决定在2022年冬季取暖期,在全区“禁煤区”以外区域,全面实行散煤质量管控,居民生活用煤禁止燃烧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散煤。为了保障居民冬季取暖能及时用上符合上述标准的民用煤,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集中采购、统一供煤。煤质标准为:硫份低于1%、灰份低于16%、粒径在3-8cm之间的块煤、发热量不低于5500大卡(以下简称清洁煤),由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
(二)便民服务、定点供给。由所涉乡镇(街道)以方便居民购买为原则,按照地理位置、交通情况提出供煤点布局的方案,或直接配送到所需各村。
(三)政府补贴、统一定价。各供煤点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向村民供给清洁煤,清洁煤供应商的供煤价与村民购煤价之间的差价由区政府补贴。
二、供煤范围
冬季清洁取暖供煤对象为全区“禁煤区”外的居住用户(历年实施了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居民不在此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冬季清洁煤供应工作尽快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2022年冬季清洁煤供应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利平担任,成员为区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所涉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永明局长兼任。所涉乡镇(街道)分管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所涉乡镇(街道)对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居民用煤需求量进行摸底,并造册登记,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区能源局备案。
(二)所涉乡镇(街道)结合村民居住分布、地理位置、交通情况等提出本区域供煤点设置方案,报区能源局备案。
(三)由区能源局牵头,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清洁煤供应商,清洁煤供应商负责向各供煤点配送符合标准的清洁煤。
(四)清洁煤供应商将清洁煤配送至各供煤点。供煤点核验过磅登记,并向清洁煤供应商出具已加盖乡镇(街道)指定公章的收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村民到指定供煤点以600元/吨价格购煤,每户按照2吨左右供应。同时售煤点务必做好售煤台账,认真登记填写购煤用户和购煤数量等基本信息。
(六)清洁煤供应商持相关手续,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按相关程序向区能源局领取政府补贴。
五、职责分工
(一)区能源局综合协调清洁煤配售的日常事务并具体负责冬季清洁煤配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清洁煤的采购及质量管理,与清洁煤供应商签订合同;监督、督促清洁煤供应商履行合同;负责对全区所有煤矿、洗(储)煤厂进行监管,坚决禁止本区内煤矿、洗(储)煤厂等涉煤企业向居民、贩煤者出售或赠送不符合清洁煤标准的原煤、中煤、煤泥等,一经发现,一律给予停产三个月的处罚。
(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负责对禁煤区大气进行监测。
(三)市交警支队负责在通往我区境外的公路口设卡,杜绝外地不合格民用散煤进入我区;同时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禁止非清洁煤供应商销售不合格散煤。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相关规定对配售的清洁煤进行取样抽检,抽检样品要交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指标检测(硫份、灰份、发热量等),并按时提供检测报告。
(五)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在供煤点配售清洁煤,负责对清洁煤的流向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村民倒买倒卖清洁煤等相关工作。
(六)清洁煤配送到供煤点过程中的损耗由供应商负责。区供煤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供煤点执行本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
六、结算办法
(一)清洁煤供应商领取政府补贴时,首先由所在乡镇(街道)办审核。审核时,供应商应提供乡镇(街道)接收清洁煤的收据,供煤点应提供售煤台账,各种票据应当吻合。经乡镇(街道)办核实后,供应商持乡镇(街道)相关依据和发票到区能源局复核,区能源局核对无误后,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支付政府补贴资金。
(二)村民自付部分的款项,由乡镇(街道)代收后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并将支付后的相关票据报区能源局备案留存。
七、责任和义务
农村冬季清洁煤供应工作既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清洁煤供应商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切实将这项环保工程、利民工程、廉洁工程做实抓好。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落实落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区清洁煤供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要及时作出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清洁煤供应商要严格执行此实施方案,绝不能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供煤资格,并永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等项目,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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