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安排,合理确定“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确保惠及广大居民特别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农村居民清洁取暖。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
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期用电量在各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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