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显示,2022年完成15.9万户农村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相关内容如下:
加快乡村绿色能源发展。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乡村低碳发展新模式,加快农村用能革命,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农村能源发展新体系。依托配电网等能源网络,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切入点,探索建设集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乡镇燃气管网保障水平。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例。2022年完成15.9万户农村清洁取暖建设任务。
加快沂水县许家湖镇等5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37个村首批标杆建设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3个左右“标杆乡镇”、25个左右“标杆村”。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2〕89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临沂市“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临沂市“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临沂市“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基础设施“七网”
能源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0万千瓦以上。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3亿立方米左右。全年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9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清洁能源“两示范”建设
1.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组织编制6个国家试点县规划建设方案,总规模150万千瓦左右。总结推广沂水县、郯城县等整村规模化开发建设经验,形成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开工规模30万千瓦,建成2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6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2.“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沂水县许家湖镇等5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37个村首批标杆建设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3个左右“标杆乡镇”、25个左右“标杆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二)增强电力供应链
3.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实施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灵活性改造项目,完善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前期手续,改造机组总规模达到100万千瓦,2023-2025年改造完成后新增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原则,采用“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国企介入推动临沂华盛江泉能源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9万千瓦,煤电装机控制在61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960万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4.推动燃气机组建设工程。完善临沂兰山西城分布式燃机项目、临港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具备条件后开工建设,装机规模40万千瓦;启动华能临沂2×9F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增强电网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年底前计划新增投产的重点电网项目,督促电力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灵泉、东环、七里沟等220千伏重点项目,切实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完成年度投资19.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6.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中核郯城储能电站、沂水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装机规模20.1万千瓦;积极推进国华兰陵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全市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35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7.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成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120万千瓦;启动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三)稳固煤炭供应链
8.稳定煤炭供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保供,组织地方煤矿科学制定生产计划,每月调度煤矿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督促煤矿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市内煤炭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完善煤炭储备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配合省能源局加强对株柏煤矿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管理。督促安泰能源加强自有储煤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储煤场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完善油气供应链
10.完善油气输送网络。立足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推进山东环网东、南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建成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临沂段,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460公里以上。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开工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建设,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106公里、424公里。完成年度投资5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加强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临沂市城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储气能力达到206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2.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远程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个,提高智能化开采产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油气管道隐患和高后果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中石化临沂分公司油库迁建涉及鲁皖管道迁建工程项目,贯彻落实省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布式光纤预警、在线泄漏检测与定位、5G巡线、视频天网等智能化系统建设,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东、南等新建管道实现智能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配合实施鲁皖线在役管道数字化恢复工程;配合建立全省油气管道数字地图和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建设,年底前实现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动态修订有序用电、用户轮停、市场化可中断负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组织开展全市电力保供暨大面积停电政企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60万千瓦削峰和20万千瓦填谷电力需求响应资源库,科学足额编制8级有序用电方案,最大压限能力180万千瓦。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全面开展电网智能巡检,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三、推进措施
(一)燃机项目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省燃气机组“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疏导政策措施。将燃机项目调峰容量视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允许燃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提高调峰燃机发电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储能项目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省制定的电力现货市场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和运行机制;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对独立储能按充放电容量进行容量补偿;示范项目充放电量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探索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享受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炭油气储备项目方面。1.支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按程序给予重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农村基础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夯实基础。按照“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城乡一体、服务均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物流、通信网络,切实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均衡服务、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科学高效”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网。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路网建设行动
1.提升农村公路网规模质量。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五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逐步消除路网中的“断头路”“瓶颈路”。推行行政村双车道公路建设、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新建、改造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通村道路建设与农村配套管网建设统筹考虑。2022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扎实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对尚未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的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硬化工作,打通断头路,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2022年计划完成60个行政村的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农村通行安全管养体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2年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强化安全意识,对临水临崖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风险排查。2022年计划改造危旧桥80座,完善700公里重要村道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农村供水保障行动
4.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供水保障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县级统管”发展思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持续优化运管机制。推进集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规范化和村内管网改造,逐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2年在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莒南县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5.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增强农业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稳步扩大水肥一体化覆盖面积。加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衔接,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农村电网及综合能源建设行动
6.加强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农村电网,稳步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7.加快乡村绿色能源发展。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乡村低碳发展新模式,加快农村用能革命,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农村能源发展新体系。依托配电网等能源网络,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切入点,探索建设集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8.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乡镇燃气管网保障水平。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例。2022年完成15.9万户农村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数字乡村建设行动
9.夯实数字乡村发展基础。实现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积极推进5G网络布局,提升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服务质量。提高农村有线电视骨干传输网络容量和安全性,推进农村接入网IP化、光纤化和终端智能化升级。完善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应用,加快乡村物联网建设部署,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2022年全市建设5G基站5000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0.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加快“双千兆”网络与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全面改善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同步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提升县乡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远程服务能力。完善面向农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救助供养效率和精准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现代乡村物流建设行动
11.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在实现快递进村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提升、完善快递进村服务网络,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最先“一公里”和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重点推动利用农村客运、邮政基础网络加快进村,促进服务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积极开展村级快件揽收、投递业务,畅通农村市场流通。(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按照“县级中转、乡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加快推进寄递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加快农村快递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站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整合交通客货运站场、快递企业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市场和流通网点等资源,加强末端网点建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物流设施设备配备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增加干线和末端冷链运输车辆,开通冷链运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建冷库,或将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通过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等措施,改建为冷库。2022年重点推进山东佳沃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山东青果食品有限公司冷链物流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14.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强化乡镇教育支撑能力,提升乡镇驻地学校办学水平。改善乡镇驻地学校的办学条件,乡镇驻地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持续改善拟保留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地、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饮水等生活服务设施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5.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的基础上,在涉农县区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加快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建设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乡镇层面,建设具备集中供养、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层面,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022年建设改造敬老院8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7.加强乡村文体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和品质,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继续推进乡镇“四个一”(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社会足球场)和农村健身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七)农村公共环境提升行动
18.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稳步提升改厕质量,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2022年计划改造5012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19.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出台《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2022年,完成2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登记在册的94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合力。细化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坚持源头分类管理。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
21.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房改造,统筹推进农民住房改善工作。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2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粮食产能提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组织编制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面落实省下达的规划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内容,统筹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内落地实施。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3.提升农业园区平台支撑能力。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明确地理界线,在规模种养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重量、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现代化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园区内率先实现现代化。全面整合发挥各类农业园区服务效能、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现代农业产业孵化功能、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保障。指导各县区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三)创新支持政策。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永久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多渠道设置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形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四)完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健全管护标准和规范,保障落实管护经费,逐步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明确分工,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的职责,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80万千瓦,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压减淘汰力度,紧盯任务目标,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焦化装置产能任务,推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推进江鑫钢铁270万吨钢铁产能退城入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四个区分”要求,对“两高”行业进行动态化监管,准确适用“五个减量替代”,准确把握“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窗口指导和提级审批的关系。按照省工作部署,对全市“两高”项目台账进行完善充实,扎实推进问题“两高”项目整改销号,做好“两高”项目认定和省窗口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落实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组织申报“技改专项贷”,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开展“园区技改”和“技改升规”供需对接会、智能化技改诊断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认真落实省出台的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级国有资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申报省级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市有关部门)
(二)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5.差异化高质量配置能耗指标。按照“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要求,落实“两高”行业用能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严格按照省级能耗指标使用标准要求,组织项目申请使用省“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确保用于保障民生和非“两高”重大项目。组织企业申报购买2022年度省级能耗指标,保障重大产能布局调整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完善提升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格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深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水价机制改革,推行节水奖励制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超过75%。(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完成“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开展新一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在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全年更新改造35万千瓦以上。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煤电机组,有序推进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接纳省外电量达到240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具备条件进行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0.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程。严格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节能率提升至80%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新增绿色建筑900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城区、各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达到35%、25%以上。推进钢结构校舍应用建设,研发适合临沂高抗震设防地域特点的装配式钢结构学校建设技术体系。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落实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支持政策,试点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用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全市产业整体规划,引导装配式建筑施工生产企业向园区化、集团化、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程。落实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及加快推动“公转铁”实施方案,完成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进一步提升铁路货运周转量。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中心城区新增300台新能源公交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及有机肥,开展地膜专项治理行动及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3.8%和87%以上。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引导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改良+产业发展”的生态循环全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70%以上党政机关完成创建任务。落实新能源汽车采购标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组织有关县区开展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0.8%、1.2%、1.0%和1.4%。(牵头单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
(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4.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根据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加快编制临沂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15.做好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争取工作。对照国家申报条件,加大对上汇报争取力度,推动纳入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省级碳达峰试点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督导、规范发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重点碳排放企业依规进行线上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降碳作用。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年度核查,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对清缴履约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7.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论坛。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论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外办)
(五)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8.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聚焦具体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开展市级专项督察,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9.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确保完成116项年度重点任务,实现污染源头防治。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对尾气排放超标的严格油品溯源,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紧盯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三个关键”,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一行一策”制定方案,对重点VOCs企业逐一核查,建立整改台账,精准指导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动重点河湖水质实现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1.全力做好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2.积极开展全民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饭店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3.加强绿色消费引导。制定临沂市家电以旧换新执行方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4.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积极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和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服务创新。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制定助力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实施的具体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
(二)强化绿色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科技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组织申报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组织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整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等。深入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绿色发展相关性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支持。探索完善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支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四)强化督导落实。认真落实山东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开展绿色发展综合评价,落实好各项指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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