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规定,国家鼓励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第六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加强民用燃煤清洁化治理。
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加快农村生物质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炉具等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烧煤。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及清...
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确保全覆盖。鼓励采用其他新能源、生物质集中供暖方式。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计划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64.3359万户,确保洁净煤充足供应。
在暂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的区域,大力推广使用洁净煤和洁净煤炉具,落实镇(村)网格责任,推进整镇(村)使用洁净煤。
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达到10万吨。积极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块等洁净煤进行替代,鼓励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
清洁煤替代补助,在农村使用高效清洁炉具的,每户给予一次性采暖设备购置补助1000元,其中省级补助400元/户,市级补助600元/户。
生物质燃料炉具补2600元/户,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炉具等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进生物质燃料替代散烧煤。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及清洁炉具。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号公告,其中与清洁取暖相关选题有:“清洁取暖成本特性和支持政策研究”,“生物质清洁供暖供热政策研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