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发展生物质集中供暖。支持生物质资源富集农村进一步完善生物质燃料生产供应体系,采用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发展集中供暖。
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条件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未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确需燃煤的,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燃用民用清洁...
关中地区整村推进散煤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
通过推广使用洁净煤,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对有型煤专用炉具需求的农户,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专用炉具。通过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黑龙江省鹤岗市散煤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进农村散户“秸秆压块燃料+户用生物质炉具”的单户供暖技术模式;加快9个秸秆固化燃料站建设,安装秸秆直燃锅炉。
积极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洁净燃料。采用“秸秆压块燃料+户用生物质炉具”的单户供暖技术模式;“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秸秆直燃锅...
广大居民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使用清洁煤取暖,2020年冬季,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继续推广普及清洁煤,购买使用清洁煤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通过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和无烟煤,2020年,洁净煤保供量总计740万吨。
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户用成型燃料炉具,大力推进兰炭加清洁炉具替代散烧煤,小范围试点各种新型清洁能源取暖方式。
“清洁取暖炉具”(生物质、兰炭)取暖设备和运行费用补贴,每户购置费用由县财政进行补贴。县级财政补贴炉具改造补助33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