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2022年取暖季应急洁净型煤储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XHW-2021B-1202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取暖季应急洁净型煤储备项目
预算金额:11455000
最高限价(如有):11455000
采购需求:1.洁净型煤产品质量要求:洁净型煤供应企业具有洁净型煤生产加工销售能力,要有煤炭质量保证制度,有进销货台帐, 有质量检验报告,有完善的内控制度。洁净型煤要符合或高于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 “型煤 1 号”强制标准, 其中挥发分≤12.00%、发热量≥24MJ/kg 等技术要求, 无烟煤(不含无烟煤泥) 和兰炭总量要占到型煤全部质量的 90%以上, 其中兰炭占比应控制在 20%至 30% 之间,确保洁净型煤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包装袋密封结实, 标识明晰, 量足,不易碎,具有良好的燃烧性能和耐烧性能, 燃烧时无异味、不结焦、灰渣少。2.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管控。建立洁净型煤批次抽检制度,制定质量抽检台账,对企业首次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除免费更换外,要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对累计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加重处罚力度。3.供货要求: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及时供货。不允许采用转包或外协的方式进行保供,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至2022年取暖季,根据县双代办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投标人须按照洁净型煤推广任务目标,依据相关程序,在已列入省批的 186 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范围内或省级补贴批文。 3.4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5 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5日至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286986。4、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5、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项目实施前,中标供应商必须申办空域使用许可。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青县西环北路与振兴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1513173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青县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清州镇东马桥民族小区底商
联系方式:0317-5286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776155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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