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冬季取暖季洁净型煤、无烟煤1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冬季取暖季洁净型煤、无烟煤1号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93030020033
项目联系人:闫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3-8031380
采购人: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赤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6212336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031380
预算金额:1277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0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9-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9-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2.具备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煤炭销售相关内容;3.须具有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须包含增值说和企业所得税)及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具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或2019年7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请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到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9栋8号(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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