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顺义区2018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优质煤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顺义区2018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优质煤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2018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优质煤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8-SZC0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少帅、崔元昊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9层
联系方式:刘天华010-604060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少帅、崔元昊010-89477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北环路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资金来源:政府补贴+自筹资金(顺财农字【2018】43号)
2.预算金额:29267000.00元
3.最高限价:29260000.00元,1330元/每吨
4.采购内容:采购优质煤(详见采购需求)。
5.入围单位:本项目选取3家入围单位。
6.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的企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型煤生产或煤产品深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范围;(4)投标人应具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环评许可;(5)企业年生产能力符合市农委相关文件规定,日供货能力需满足本项目供货期及供货量需求;(6)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封闭场地及成品仓储场地,能出具土地厂房所有权或土地厂房使用租赁协议;(7)近3年内产品质量稳定,性能良好,未有质量问题;销售过程中没有恶意竞争、违法违纪行为;(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2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一个月以上有效);
以上全部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8日起至2018年08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08月08日起至2018年08月14日)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代理部)。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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