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农业局2017年洁净型煤推广企业资格入围201710021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7年洁净型煤推广企业资格入围201710021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260020055
项目联系人:冯洪林
项目联系电话:13731539538
采购人:滦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西道087号、滦县新城滦河西道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82882777
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里阳光大厦1-1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539538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洁净型煤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3、供应商必须在唐山市列入河北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企业名录当中,以唐发改函[2017]17号为准;4、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5、供应商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具有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的洁净型煤检测报告(2017年1月-10月期间2次检测结果及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洁净型煤检测报告中的各项指标应达到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18-2014)和《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的指标要求;6、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8、根据《关于做好洁净型煤推广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206号)要求,2016年洁净型煤推广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投标。9、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入围3家。
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居民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
技术要求:洁净型煤应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18-2014)和《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指标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4)供应商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具有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的洁净型煤检测报告(2017年1月-10月期间2次检测结果及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洁净型煤检测报告中的各项指标应达到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18-2014)和《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的指标要求;(5)提供已被纳入河北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企业名录文件的复印件(6)授权委托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2016年度或最新的养老保险(该凭证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供应商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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