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任县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任县分局2017年清洁取暖工程壁挂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任县分局2017年清洁取暖工程壁挂炉采购项目
hbhj1708-xt-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建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9-2020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任县分局
地址:任县
联系方式:单现敏 0319-75301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建辉 0319-2020207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路6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划分:
(1)标段一:于屯、太平庄、南西、西县南 共:1033台
(2)标段二:东县南、章台、畅屯、西豆村 共:1075台
(3)标段三:前西吴、后西吴、后营、大东吴、谢屯 共:1020台
(4)标段四:前北宋、后北宋、南宋、大驿头、新周、东耿、西耿、苏屯、沙营 共:2230台
(5)标段五:旧周、朱屯、张霍、牛王左、西栾村、东栾村、马坊、贾村 共:2359台
(6)标段六:大屯、小屯、岗上、大北东、大北西、三北张、十里亭、东许花 共:2380台
(7)标段七:前颜懈、后颜懈、温庄、吴庄、郑庄、前安庄、后安庄 共:1109台
(8)标段八:寺庄、辛留寨、吴岳、庙上 共:1189台
(9)标段九:河头、吉庄、郭庄、柴庄 共:1031台
以上标段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在邢台设有授权的综合性维修售后服务站点,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生产商的维修授权书;4、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 5、具备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壁挂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6、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二、a生产厂家报名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b经销商报名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应标明拟投标产品的型号(可以有替代型号,替代型号规格应高于被替代型号),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以优先报名领取文件为准) 四、以上证件需查看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27.8 万元(人民币)
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路63号(老人才市场对面2楼)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六、开标地点:
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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