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CZ30120-071
项目名称: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
预算金额:8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冬季清洁取暖优质型煤(兰炭)需求供货总量约700吨(其中优质型煤700吨,兰炭0吨),实际供应数量据实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优质型煤(兰炭)的供应(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供应量80%;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应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型煤生产或煤产品深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范围;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方式: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每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我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20]260号)。依据《关于委托乡镇开展2020年我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购置项目政府采购的委托书》(房政农[2020]82号)和《房山区2020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细则》(房政农 [2020]99号)文件,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用户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项目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2.1供货范围:2020年房山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 购置项目(城关街道办事处)冬季清洁取暖优质型煤(兰炭)需求供货总量约700吨(其中优质型煤700吨,兰炭0吨),实际供应数量据实计算。
2.2煤炭要求:产品应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6号令)和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DB11/T 097-2019)等文件规定,其中:
2.2.1优质型煤标准:灰分不大于25%;挥发分不大于12%;全硫不大于0.4%;发热量大于24MJ/kg;
2.2.2兰炭标准:灰分不大于16%;挥发分不大于10%;全硫不大于0.4%;发热量大于24MJ/kg;
2.3采购预算(预算控制金额):8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9.9万元),最终财政金额根据方案任务数、实际完成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合法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型煤生产或煤产品深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范围;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7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14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失信惩戒状态,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项目投标,如只对本项目中的部分项目投标,将不予接受。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政采[2020]15号)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10-81312889,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010915472,QQ群:85258075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每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4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针对本公告第3项3.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承诺(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公告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失信惩戒”状态网页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详情网页查询截屏等上述资料有效原件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s2020pyzl@163.com(同时准备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投标人承担邮费)邮寄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手续。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2000 26509 2000 50486;电子行号:1021 0000 2652;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房山工业园区1号
联系方式:石光,010-81307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于晓宇,010-89368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话:010-8936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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