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山东泰安高新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房村镇、良庄镇8000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高新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房村镇、良庄镇),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20220817-01-01/02
2.2项目地点: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房村镇、良庄镇;
2.3 项目概况:本次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范围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房村镇、良庄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代煤工作表后及室内线路改造等供货、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4工期(标段):30天,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条件;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5895户;
第二标段: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2105户;
注:本项目二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同一单位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47.5万元;第二标段:1052.5万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2设备安装需由投标单位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企业没有资质的需聘用三级(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备供应商承担;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08月19日起至2022年08月25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5.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高新区北天门大街
联系人:董晓
联系方式:15588575771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项目经理:王广耀
电话:0538-8281000
电子邮件:ssjs0538@163.com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广耀
联系电话:0538-82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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