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由国家能源局指导,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16+1”能源中心)中方秘书处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合作第一次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凡荣,外交部欧洲司参赞高睿,马其顿能源署执行署长弗拉蒂米尔·萨拉齐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国家能源局国际司副司长何洋主持。电规总院院长、党委书记谢秋野致会议欢迎辞,副院长徐小东作主旨演讲。
李凡荣在讲话中指出,中东欧地区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能源领域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16+1”能源中心为双方开展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本次技术交流会将有助于增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互了解,扩大合作共识,拓宽双方在能源领域合作范围。
高睿指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开启的“16+1”合作机制,是跨区域友好合作的创新典范。六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16+1”合作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成果显著。双方在能源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项目合作,希望未来能源领域合作在“16+1”合作机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弗拉蒂米尔·萨拉齐表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转型发展和能源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欢迎中方企业进入中东欧能源行业,与中东欧政府和企业一起,推动能源系统的升级。
作为“16+1”能源中心中方秘书处负责人,谢秋野在欢迎辞中表示,中方秘书处将在中国及中东欧各国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各方沟通和对接,积极协调能源项目开发、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多方面合作事务,全力服务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行业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会上,徐小东作了题为《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展望》的主旨演讲。来自中国能源行业的代表就我国能源电力发展技术、商业模式、工程实践、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展望等主题分别发表了演讲。中国及中东欧国家政府和企业代表还围绕中东欧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与能源政策、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合作重点方向和主要模式等话题进行了圆桌对话。
据了解,在2015年苏州“16+1”领导人峰会中,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提出“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16+1”能源中心中方秘书处设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欧方秘书处设在罗马尼亚能源中心。此次会议是“16+1”能源中心在中国举办的首次活动。
来自中国及中东欧国家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电力企业、研究院所、金融机构等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以下为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徐小东代表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合作与对话中心中方秘书处在会上作的主旨演讲——《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合作展望》(中文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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