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日前,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引起业内人士高度关注,炉具网收到多个企业咨询生物质炉具的政策发展趋势,就企业关心的问题,现根据对以往关于生物质炉具政策的脉络梳理,给予统一解答,以上仅为炉具网对系列政策的认识理解,仅供参考。
清洁取暖开展之初
生物质炉具扮演“兜底”角色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对“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2017年12月,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规划”指出,“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要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模式替代散烧煤供暖。”
由此可见,最初的农村清洁取暖技术路线以煤改气和煤改电为主,生物质炉具取暖并未被纳入农村清洁取暖的技术路线范畴,作为兜底性措施,被限制在暂时不能实现清洁供暖替代的偏远山区使用。
中期评估后政策调整
生物质炉具被纳入清洁取暖范畴
2017、2018年,随着清洁取暖工作的全面开展,“双替代”不断提速,但由于推进速度过快、推进幅度过大,出现了气荒、居民用不起、甚至“无暖可取”等问题,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为深入总结分析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适应最新情况,2019年4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第一批12个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进行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之后的相关意见建议体现在2019年12月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中。与早期的“规划”相比,有了很大的调整和改进。
其中对于生物质炉具取暖,明确提出,“非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选择集中式或分散式,其中分散式须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至此,政策层面首次从清洁取暖定义的角度承认了“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这种技术路线,要求在非重点地区农村去推广。
那么非重点地区包括哪些呢?文件中提到,重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七个省市,我们再回看“规划”中所指的北方地区,除去上述重点地区,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这些非重点地区农村,生物质炉具是明确被鼓励推广使用的。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十四五”生物质炉具大有可为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双碳”目标下,大气污染防治和碳强度碳排放总量控制对清洁取暖提出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要求,散煤治理的政策方向也逐步从清洁化向低碳化并轨。
为调整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建设清洁低碳社会、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2021年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农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生物质供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生物质炉具取暖作为农村清洁取暖的技术路径之一,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农村被鼓励使用。同时,文件要求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和生物质炉具产品标准,标准的出台一是要考虑生物质的特点,二是要考虑清洁取暖的要求。
政策方向进一步明确的同时,在农村清洁取暖推进过程中生物质炉具也存在现实需求。随着《规划》实施进入收尾阶段,重点地区农村清洁取暖率大幅提升,基于“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30年碳达峰、2035年美丽中国空气质量改善要求,为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21年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从重点地区首次扩展到东北和西北非重点地区城市。
但受制于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基础设施条件、居民消费承受能力、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制约,非重点地区短期内大规模推广“双替代”具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东北、西北严寒地区,其采暖刚性需求远远高于寒冷地区,而目前在技术路径的选择上还有一定局限性,意味着这些地区推进清洁取暖的难度更大,所以因地制宜探索“双替代“之外的清洁取暖方式至关重要。而从各种技术路线对比来看,在农村地区推广生物质炉具取暖,在经济性、低碳环保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双碳目标下,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力量。2021、2022年,“十四五”能源政策密集出台,中央政府及各部委相继下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均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其中《“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首次以国务院9部门联合印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规划”中与生物质炉具相关的内容包括一示范、一计划。
“一示范”是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示范。“规划”提出,“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在华北、东北、华中等乡村地区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试点示范,坚持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户用炉具”、集中式生物质锅炉供暖等不同类型应用。”
首先明确了推广范围,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非重点地区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刚刚起步,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承受能力弱、取暖刚性需求大,在技术路径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就地取材利用好身边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去解决当地清洁取暖、炊事的问题,符合农村居民的用能习惯,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其次是推广原则要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现阶段的农村清洁取暖,经济性是第一位的,要特别强调因地制宜,把农村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变废为宝,既可以实现运行成本可承受,也利用了可再生能源,还能起到减污降碳的效果;
最后是试点示范,近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北方农村地区实施形成了一批经济可行、技术可靠、排放达标的分散式生物质取暖项目模式,但整体来看,市场还不够规范、产业链还不够完善、尚未形成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格局。为适应新时期农村能源发展要求,“十四五”期间,将通过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生物质清洁供暖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优化提升生物质供暖商业模式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生物质在农村清洁供暖中的比例,推进我国生物质炉具清洁供暖高质量发展。
“一计划”是乡村能源站行动计划。规划提出,“在居住分散、集中供暖供气困难、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乡村地区,建设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站为主的乡村能源站,实现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
对于生物质炉具的规模化应用,有两大前提条件,一是生物质成型燃料价格低廉稳定、保质保量充足供应,二是生物质炉具的日常运行维保,均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来承担。所以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建设以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站为主的乡村能源站,把生物质炉具供暖的项目建设、成型燃料的收储运销与后期的运行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构建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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