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4月27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拟支持项目名单公示。据了解,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4号)明确的程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25个项目拟确定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该名单涉及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个省份。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等地区均有3个项目拟确定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根据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20个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一般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且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一般地级市3亿元。由此可以得知,今年被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拟支持的城市,未来供应商可参与的机会较多。
此外,该结果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如有意见,需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以下是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拟支持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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