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进一步工作部署。
通知提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等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内蒙古符合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降碳、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
现将《通知》中有关清洁取暖方面内容摘抄供参考:
提升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支持老旧小区和供热管网等改造升级。稳妥有序开展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等,鼓励推广应用热泵技术,支持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采暖。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加强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对内蒙古生态屏障、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给予支持,落实好现有对内蒙古冬季清洁取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前提下,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内蒙古符合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降碳、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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