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协副主席茹小侠反映,近年来,宁夏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农村地区以“煤改电”供暖方式为主的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清洁取暖水平,有力助推了全区加快绿色发展。宁夏农村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成果有目共睹,但仍存清洁取暖投入成本大等问题。以中卫市为例,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主要采取“电代煤”方式,其改造费用主要为国家专项资金、政府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三部分。按照目前补贴政策及实施计划,如果要完成全市13.98万户改造任务,需要政府配套资金约4亿元至4.6亿元,对于县(区)政府来说,将面临很大的财政压力。
农村居民积极性不高。即使取暖电价有优惠补贴,并实行峰谷电价政策,但农村住宅实际供暖面积远大于65平方米,选用设备的功率就变大,设备费用就变多,而国家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是不变的,农户自筹部分相应增加,因此投入及运行费用较大。目前我区推行的“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多数仅局限于取暖方面,没有更多地关注到农村居民的生活综合用能。大部分参与群众在意识上仍认为传统燃煤是最经济实用的取暖方式,出现享受了优惠补贴政策但仍不愿放弃燃煤的问题。传统单一材料的墙体保温性差、散热系数高、热流失严重,如果没有同步配套房屋保温修缮,改用电采暖后能效利用率下降,运行成本增加。
农村电网配套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由于非整村推进,农户改造意愿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储备困难。从目前电网投资能力来看,实际电网逐年投资计划与配套建设资金需求严重不匹配,并且配套项目从储备到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周期,难以满足清洁取暖负荷短时间全量接入。个别村庄电网负荷严重过载,电网建设能力无法满足已改造农户“煤改电”设备的用电需求,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煤改电”项目的建设进度。
建议加强项目宣传引导。要向农村居民重点宣传电供暖的安全、便捷、环保、节能优势,加强清洁取暖对空气质量改善、生活水平提升的宣传力度,使农户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主转向清洁取暖。加强对用户安全操作知识的宣传,提高用户自觉维护供暖设施安全的意识,并教育引导其掌握相关使用知识和技术,做到安全取暖、节约能源。
完善资金支持政策,降低项目投入及运行成本。结合实际,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金融机构支持清洁取暖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运用更多非现金激励政策模式,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商业清洁取暖模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政府、电力企业和用户多方共赢的市场分摊机制,杜绝煤炭逆替代化现象。根据农户清洁取暖成本增加部分,合理确定补贴周期,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清洁取暖更优惠的电价政策,实现农村“电代煤”电量直接交易,通过跨省电力交易平台直接向发电企业进行招标,实现低进低出,最大限度降低取暖用电价格。
加快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改造进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入户摸排调研,根据电网实际承接能力和农村“煤改电”的特殊性,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项目储备的进度,并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电网改造项目精准实施。对已改造电网达到户均配变容量2千伏安以上,且地处偏僻、向阳房屋占比大的农村,因实际居住比例不高,使得采暖设备使用率偏低、实际采暖负荷小,现有配变、电力线路能够满足“煤改电”居民用电需求,无需进行大规模改造;对电网已改造,且地处城乡接合部或乡(镇)政府周边的农村,因实际居住比例高,使得采暖设备使用率高,实际采暖负荷远超现有电网接带能力,按照确认的居民户均采暖负荷,通过新增配变等方式对电网进行适度改造;对于电网未改造的农村,因该类电网已运行多年未改造过,配变、电力线路均不具备接带“煤改电”负荷能力,需对线路、配变等电网设备进行彻底改造升级。
大力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对已实施“煤改电”的农户,引导其对现有无保温房屋进行保温隔热改造,有效降低能耗和清洁取暖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其他农户,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实施房屋节能改造项目。引导农户按照《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提高节能建筑普及率。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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