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咸阳市农村清洁取暖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成效不佳,散煤复烧和生物质燃烧问题普遍。清洁取暖问题对秋冬季大气污染贡献率偏高。咸阳市农村清洁取暖落实难。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咸阳市被国家确定为北方地区第二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通过改电、改气、生物质专用炉具替代等方式,咸阳市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68.93万户,其中改电56.75万户、改气8.44万户、生物质专用炉具替代等3.74万户,建筑节能改造729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近20亿元。作为大气污染重点城市,把清洁取暖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至关重要,但督察发现,咸阳市农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低,散煤取缔和生物质回收资源化利用力度不够,散煤复烧和生物质燃烧问题较为普遍。
二、主要问题
(一)农村清洁取暖设施使用率较低
咸阳市农村清洁取暖改电主推1.7KWh空气源热泵,改气主推燃气壁挂炉。据测算和调研,要保持冬季正常取暖,改电户日均用电量需15-30度,改气户日均用气量需7-8方。电价每度0.498元,气价每方1.98元,改电每度补贴0.2元,改气每方补贴0.5元,补贴上限均为500元。督察组明察暗访9县42个村发现,农村建筑保温效果普遍较差,留守人员节俭观念和生活习惯牢固,改电改气后取暖效果不佳取暖成本增加,加之咸阳市生物质资源丰富几乎零成本,造成农村清洁取暖设备闲置、燃用散煤和生物质取暖做饭现象普遍存在。督察组调取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6个村用电用气量发现,2022—2023年采暖季,改电的3个村,户均月用电量为181度-234度之间,与非采暖季户均月用电量130度-244度相比变化不大,改气的3个村,户均月用气量为91方-128方之间,与非采暖季户均月用气量15方-28方相比增量不大,离正常取暖所需用电用气量差距大。
督察还发现,咸阳市在推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改气改电设施一装了之,不能满足群众暖和、经济、方便的意愿;对采暖季补贴发放明显低于常规水平和先用后补的情况分析研判不够;对补贴发放缺乏有效监管,应领未领、不该领却领取的现象不断出现,部分村组出现阴阳表格;宣传引导不到位,政策信息不透明,群众清洁取暖积极性不高。
(二)散煤取缔和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力度不够
部分县(市)散煤监管联动机制不完善,对散煤直送、网络配送等查处不够、监管不严,督察组在三原、泾阳、兴平、乾县的7个村庄暗访时均发现有散煤堆存现象。
咸阳市农村果树枝、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丰富,近年也涌现出一些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气、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等效果好、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的创新技术、模式和企业。但有关部门对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规划不够,补贴和政策引导不到位,综合利用企业收储难和成本高的问题难以解决。2022年咸阳市果树枝条类生物质可收集资源量约58万吨,实际利用量34万吨,生物质回收利用不足导致生物质燃烧难以禁止。
(三)散煤和生物质燃烧严重影响秋冬季空气质量
2022年以来,咸阳市热成像仪视频监控发现生物质露天焚烧点超过5000个,农村散煤复烧时有发生,生物质取暖做饭从未间断,严重影响秋冬季空气质量。据分析,2020-2022年秋冬季散煤和生物质燃烧对PM2.5贡献两年占比分别为9%和14%,2023年1-2月,氯离子、钾离子等燃烧源指示元素较2022年同期增加明显,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污染贡献呈上升趋势。咸阳市与农村取暖关联性大的空气质量站点数据显示,冬季PM2.5夜间浓度峰值远高于其他站点,而白天浓度与其他站点相比变化不大,空气质量变化规律为晚饭前后浓度开始大幅增长,峰值基本出现在21时至次日凌晨1时之间,冬季夜间空气质量明显差于白天情况长期存在。市区周边21时至次日凌晨1时,武功、兴平、礼泉、三原、泾阳等县区均对市区产生污染辐合影响。
三、原因分析
咸阳市发改委将清洁取暖设备发放安装完成视为工作任务完成,对使用情况和补贴发放缺乏有效监管;咸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推动不力,有效办法和途径不足;咸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散煤取缔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散煤复烧现象普遍。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典型案例丨咸阳市农村清洁取暖落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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