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今年4月,甘肃省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目前,甘肃省冬季采暖仍以燃煤为主,燃煤污染是冬季供暖期的主要污染来源,甘肃省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作为解决燃煤结构性污染的主要举措。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1年兰州市成功入选,2022年金昌、武威、临夏3市州成功入选,4市州共争取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开展了多种方式的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改造完成后将整体提升以上市州清洁取暖率,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其他市州也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逐步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积;酒泉市等有条件的市州利用工业余热替代燃煤锅炉进行供暖;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煤改气”,不具备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等符合甘肃省实际的分散式清洁取暖。
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其中,一是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不断压减散煤污染。加快推进兰州、金昌、临夏、武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其他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对未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城市,督促以建成区和城郊为重点,详细排查摸底并建立散煤用户清单台账,按照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2023年5月11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廖谦出席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胡晓明主持。
主持人胡晓明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蔡国牛同志。他将向大家介绍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3年4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情况。
2023年4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5%。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7%;剔除本底影响后,3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蔡国牛同志介绍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
蔡国牛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介绍一下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全省人民享受幸福蓝天,呼吸洁净空气,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把治理大气污染作为重大民生、普惠民生、公平民生的政治工程来抓。2022年以来,全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全面部署
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冬防”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甘肃省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通报工作方案》,建立了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通报机制,指导各地强化污染管控,减少轻、中度污染天气,确保不发生人为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适时更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二是精心组织
我们健全完善了研判、调度、通报等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和沙尘天气应对机制。分析研判方面,每日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研判,对空气质量污染因子浓度异常的市州提出差异化精准化管控建议,指导市州精准科学治污。调度方面,建立工业炉窑等大气污染防治“十张清单”,通过清单化调度,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和帮扶指导。通报方面,每月(季度)在《甘肃日报》公布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每月在《甘肃日报》和《甘肃新闻》等媒体平台发布全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反弹)“红黑榜”名单,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前三位的进入“红榜”,后三位的进入“黑榜”,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持续攻坚
冬季供暖期是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关键期,省生态环境厅每年组织开展“冬防”攻坚行动。为持续做好“冬防”攻坚,以环委办名义向各市州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分解下达月度及一季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我厅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兰州、金昌、庆阳、平凉、临夏、陇南、天水、武威和张掖等市州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两会”期间,成立10个督导帮扶组,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督导帮扶,圆满完成了省“两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今年2月,结合“优服务、强督查、严执法、守底线、促发展”行动调研,对各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帮扶、再督促。
四是突出重点
有了安排部署,关键在狠抓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工业、燃煤、扬尘和机动车四类污染源治理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燃煤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和机动车监管能力提升,切实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在日常工作中,紧密结合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规律和污染特征,坚持抓重点、分层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同时段采取相应措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重点严管烟花爆竹燃放,春季施工场地开工前后全面防治扬尘污染,夏秋季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煤质管控等“冬病夏治”工作,冬季供暖期间坚决打好“冬防”攻坚战。
五是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目前,我省冬季采暖仍以燃煤为主,燃煤污染是冬季供暖期的主要污染来源,我省将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作为解决燃煤结构性污染的主要举措。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21年兰州市成功入选,2022年金昌、武威、临夏3市州成功入选,4市州共争取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开展了多种方式的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改造完成后将整体提升以上市州清洁取暖率,促进减污降碳,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其他市州也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逐步扩大集中供暖覆盖面积;酒泉市等有条件的市州利用工业余热替代燃煤锅炉进行供暖;在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煤改气”,不具备通气条件的,加快实施“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等符合我省实际的分散式清洁取暖。
六是加强监管
全省已建成36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并让大家都能看到监测数据;已建成112个省控监测站、986个区域微型监测站,建成天水、定西、临夏3市州空气质量组分站,建成兰州市大气超级组分站,配备激光雷达走航车和大气移动综合监测车,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监管能力。各地充分发挥各类监测站点作用,紧盯国控站、省控站和微测站监测数据,时刻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各类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实现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落实。2022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全省14个市州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全省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非常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稳定性还不够,偏煤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偏公路的交通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尚未出现,整体仍未摆脱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目标仍有差距,特别是今年面临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和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的双重压力,空气质量改善形势较为严峻。
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和勇气,会同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紧盯PM2.5浓度降低和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切实推进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类污染源治理、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尽快实现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改善。
一是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不断压减散煤污染。加快推进兰州、金昌、临夏、武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其他城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对未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城市,督促以建成区和城郊为重点,详细排查摸底并建立散煤用户清单台账,按照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二是积极应对沙尘天气,尽最大努力减轻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23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有气象条件相对不利、沙尘天气频发的影响。下一步,将采取“预报预警、宣传引导、及时处置”的组合措施,及时发布沙尘天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引导居民做好防护,指导各市州提前做好应对工作,督促各市州严格落实抑尘防尘措施、及时开展“全民洗城”,最大程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减轻影响程度。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深度治理,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排放水平。高质量推进酒钢、榆钢、兰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65蒸吨以下集中供暖燃煤锅炉“上大压小”。以白银公司、金川公司等有色冶炼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环集系统升级改造,提高无组织排放治理水平。以石灰、煤化工、无机化工、铸造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深度治理。
四是落实落细扬尘管控措施,千方百计压减颗粒物浓度。持续应用之前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裸地扬尘实行全覆盖、全时段、差别化监管。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以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推动5000平方米及以上施工工地在土方作业阶段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运行。强化道路扬尘防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主干道、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冲洗保洁力度,避免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胡晓明:感谢蔡国牛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日报社记者:去年,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请介绍一下我省是如何贯彻执行的?具体有哪些举措?
蔡国牛:感谢您的提问。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春季沙尘天气频发,夏季臭氧浓度偏高,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叠加静稳逆温不利气象条件污染天气依然高发,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稳定性亟待提高。
为落实国家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扩大我省蓝天保卫战成果,我们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正在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攻坚方案,方案印发后,将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深入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推动我省“十四五”时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使得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重污染天气防控攻坚行动。攻坚思路:坚持重点突出、分区施策,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当年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全面实施“1+6+3+4”的分区差异化、精准化管控。具体指1个攻坚重点区:兰州;6个攻坚综合区:天水、武威、平凉、庆阳、定西和临夏;3个攻坚工业区:嘉峪关、金昌和白银;4个攻坚一般区:张掖、酒泉、陇南和甘南。
主要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二是全面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全面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三是深入推进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理;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当前我省特别是兰州市臭氧(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已成为夏秋季首要污染物,是蚕食优良天、拉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拉低城市排名的突出短板弱项。面对新挑战,我们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
攻坚思路:坚持协同减排和源头防控,聚焦臭氧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4-9月为重点时段,以兰州、平凉、庆阳、酒泉、武威、临夏等市州及兰州新区为重点区域,持续深入开展攻坚行动。
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二是强化VOCs污染达标治理,推进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强化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开展油品VOCs综合管控;三是推进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提升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治理水平。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攻坚思路:统筹“车、油、路、企”治理,以兰州、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临夏等城市为重点区域,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监管对象,聚焦煤炭、焦炭、矿石运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主要任务:一是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货运量;二是提升柴油货车清洁排放水平,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推动车辆清洁化和新能源化;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四是加强重点用车企业监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
甘肃省广电广播新闻中心记者:今年以来出现多轮沙尘天气,对我省空气质量影响有多大?我省是如何应对的?
蔡国牛:感谢您的提问。一季度,我省沙尘整体偏多,共出现14次沙尘天气过程,3月出现3次范围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强沙尘天气过程。3月19—23日发生的强沙尘暴,是今年以来强度最强,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影响了全国20个省、区、市,我省大部分市州的PM2.5、PM10的浓度达到了严重污染。一季度,我省14个市州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323天次,同比(203天次)增加120天次,各市州空气质量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沙尘共造成全省212天次空气质量超标,同比(105)增加107天次,造成全省优良天数比率同比减少16.8个百分点。
为此,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市州印发《关于积极主动开展沙尘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沙尘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沙尘应对机制,通过省市县联动和各方努力,最大限度减少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全力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一是加密沙尘预警预报。充分发挥甘肃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及沙尘立体监测网作用,联合省气象局,根据最新空气质量监测实况数据,以及未来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综合研判,在监测到沙尘天气即将出现时,及时发布沙尘天气预报快报,并持续跟踪沙尘过程及其输送影响,及时更新预报结果,科学指导有关市州针对沙尘天气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二是强化公众宣传提醒。指导各市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公众宣传,发布沙尘天气预警或温馨提示,引导居民在沙尘天气期间,减少非必要出行,做好防护措施,特别是叠加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同时受前期沙尘滞留影响,容易被老百忽视。在此,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多做宣传,当发生沙尘天气时,积极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手段提醒老百姓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关注省市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实时了解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三是扎实开展降尘洗尘。沙尘天气出现后,督促市州及时启动沙尘应急预案,严管施工场地,落实防尘措施,通过不间断喷雾、吸尘及道路保洁,加大吸尘力度和扩大吸尘范围,加快降尘速度。沙尘天气结束后,督促各市州迅速落实“全民洗城”措施,全方位开展机械化湿法清扫,对城市主次干道地面积尘及时清理,强化人工保洁,开展背街小巷加强抑尘保洁和除尘作业,最大限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中国环境报记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出台,下一步,我省将采取哪些重要举措?
蔡国牛:目前,我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22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64.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全省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累计达标率为97.3%,夜间累计达标率为86.7%。
2022年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新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深刻体现了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出台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继大气、水、土十条后,制定的噪声十条。
噪声污染来源极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近年来,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针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为更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噪声法和声十条,将立足省情实际,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我省“声十条”细化落实方案,并通过噪声地方立法调研,积极推进《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为下一步噪声污染防治治理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推动改善声环境质量。
二是提升噪声监测能力。积极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其中地级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133个,县级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10个,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地级城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市州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及监测点位布设调整工作,2025年1月1日起,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生活噪声防治与监管,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此外,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绿色护考行动、营造社会文明氛围、实施全民行动,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我们将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甘肃省“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改善,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谢谢。
胡晓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全文实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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