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齐政办规〔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齐齐哈尔市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的部署,为深入系统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三重一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推进散煤替代改造)三年攻坚行动。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加强供暖期散煤燃烧污染治理,提高散煤集中高效利用能力。采取加大推进集中供热力度,加强推广清洁能源,加速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增强秸秆燃料生产和利用能力,强化散煤流通领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减少散煤分散低效利用量。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三年共压减替代散煤148.68万吨。其中,2020年,计划削减和替代散煤使用量45.60万吨,完成总目标的30.67%;2021年,计划削减和替代散煤使用量28.22万吨,完成总目标的18.98%;2022年,计划削减和替代散煤使用量74.86万吨,完成总目标的50.35%。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
在市中心城区以外县(市)区,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取代分散供热燃煤锅炉。三年内共建设7座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总装机容量435兆瓦,全部投产后,取代分散供热燃煤锅炉28台,替代或减少燃煤80.39万吨。
2020年,在甘南县、梅里斯区建成投用2座生物质热电联产电站,替代或减少燃煤25.87万吨/年。
2021年,在泰来县、克东县建成投用2座生物质热电联产电站,替代或减少燃煤17.56万吨/年。
2022年,在富裕县、龙江县、碾子山区建设投用3座生物质热电联产电站,替代或减少燃煤36.96万吨/年。
其中,甘南县热电联产工程,装机容量2×30兆瓦,配套2×150吨/小时锅炉;梅里斯区、泰来县、富裕县、龙江县热电联产工程,装机容量均为2×40兆瓦,配套2×150吨/小时锅炉。碾子山区热电联产工程,装机容量1×40兆瓦,配套1×150吨/小时锅炉;克东县热电联产工程,装机容量1×15兆瓦,配套1×75吨/小时锅炉。(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二)扩建区域供热燃煤热源和管网工程
在市中心城区和县城热电联产管网未覆盖的区域,扩建区域供热燃煤锅炉房,增加集中供热面积,对老旧供热管网实施改造,不再新建或取代原有分散供热燃煤锅炉。
2020年,全市增加集中供热面积47.8万平方米,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52.8千米,节煤1.50万吨。
其中,中心城区百悦居锅炉房新安装1台100吨/小时锅炉,新城锅炉房新安装1台130吨/小时锅炉,新增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龙江县、克山县、甘南县、克东县共新增供热面积7.8万平方米。龙沙区等7个区改造老旧供热管网72.3千米,节煤7098吨;讷河市、依安县、龙江县等9个县(市)改造老旧供热管网80.5千米,节煤7904吨。[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全市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18.39万平方米,可替代散煤2198吨。
2020年,讷河市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48万平方米,龙江县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7.13万平方米,泰来县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1万平方米,克山县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68万平方米。[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建设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拓展清洁能源利用途径,扩大利用范围,增强利用能力。全市三年建设3个光伏发电工程、8个风电工程,共替代散煤52.38万吨。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4个,替代散煤24.99万吨。
1.建设光伏发电、风电工程
2020年,在泰来县建成投用2座100兆瓦光伏发电站,替代或减少燃煤8.01万吨。
2021年,在龙江县建成投用1座100兆瓦光伏发电站,替代或减少散煤4.00万吨。
2022年,在富拉尔基区、依安县各建成投用1座100兆瓦风电工程,2个工程替代或减少散煤14.78万吨。在梅里斯区、克山县、富裕县、龙江县各建成投用1座50兆瓦风电工程,4个项目共替代或减少散煤14.78万吨。
2.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
2020-2022年,市港华燃气公司投资3404万元,在市中心城区建设市政燃气干线项目3个,长度40.2千米,用气量9.7亿立方米,替代燃煤23.32万吨/年。在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管网项目1个,长度4.5千米,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替代燃煤1.67万吨/年。
(1)扩建市政天然气管网
2020年,建设市政燃气干线(1号线)8.07千米,预计用气量2.8亿立方米,当年投产,替代燃煤量8.33万吨/年。
2021年建设市政燃气干线(2号线)19.33公里,预计用气量3.2亿立方米。当年投产,替代燃煤量6.66万吨/年。
2022年建设市政燃气干线(3号线)12.8公里,预计用气量3.7亿立方米。当年投产,替代燃煤量8.33万吨/年。
(2)工业园区采用天然气供热
2020年,北苑工业园区蒙牛乳业公司锅炉煤改气工程,安装1×15吨/小时、1×20吨/小时2台天然气锅炉,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年;取代3台燃煤锅炉,总容量25吨/小时,替代燃煤量1.67万吨/年。
(3)应急储备天然气项目
2020年,在富裕县建设省级天然气应急储气罐及配套设施,规模2万立方米。(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五)淘汰燃煤锅炉
更新燃煤热源方式,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治理分散燃煤污染源。
2020年,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21台,总容量175.5吨/小时。
其中,市区淘汰19台,县城淘汰2台。(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六)增加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利用能力
实施“秸秆代煤”工程,积极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和配套锅炉、秸秆直燃锅炉供热。全市现有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97个,设计生产能力52.75万吨/年,满负荷工况下可处理秸秆73.85万吨/年。在督促现有企业达产达效基础上,适度扩展生产规模,优化企业区域布局,提高产品生产和供应能力。
2020年,在讷河市、甘南县、梅里斯区等13个县(市)区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53个,设计生产能力34.75万吨/年,满负荷工况下可处理秸秆约为48.65万吨/年。[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以上6类散煤治理工程共114个项目,全部实施后,三年可替代散煤148.68万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
加强对“三重一改”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三重一改”工作,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职能,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加强协调联动,落实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二)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项目落实
搞好市场调研,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替代燃煤技术设备,提高产品的科技性和实用性,着力解决散煤污染治理工程技术难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秸秆综合利用等工程中。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促进治理工程项目落地。
(三)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监督治理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任务清单全力组织实施。严格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手段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散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强化流通领域煤炭监管,规范散煤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严禁销售不达标煤炭。
(四)建立考评机制,保障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任务、量化指标、建立台账,明确项目负责人。要做到有检查、有督办,切实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确保治理工作得到落实。散煤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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