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
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0〕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打森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临汾市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和安排部署,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二、目标任务
在试点城市目标的基础上“一城三区”海拔600米以下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总任务为1857.93万平方米,16.49万户。其中:集中供热改造511.58万平方米、4.4万户,“煤改电”改造299.71万平方米、 2.51万户,“煤改气”改造974.26万平方米、8.8万户,其他改造方式72.38万平方米、0.78万户。(具体数据见附件)。
三、改造原则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各县(市、区)要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工业余热)资源的潜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
(二)精准实施“煤改电”工程。
各县(市、区)要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电力资源、区域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三)有序推进“煤改气”工程。
各县(市、区)要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要切实做到“先规划、有合同、后改造”。要根据供气合同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稳步推进天然气供暖发展。
相关阅读:临汾市能源局关于印发临汾市2020年“煤改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伸阅读】2021中国农村清洁取暖博览会、202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技术交流会、第十四届中国清洁炉具暨生物质锅炉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品牌博览会(简称:暖博会),2021年3月21-23日,河北·廊坊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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