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0年冬季洁净型煤推广使用的通告
(第5号)
散煤燃烧是冬季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采暖季已来临,为巩固前期大气污染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西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储运和燃用民用散煤的通告》和《西乡县2019-2020年冬防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就冬季洁净型煤推广使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洁净型煤使用。
二、2019-2020年冬季洁净型煤整镇推广区域: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杨河镇、堰口镇、白龙塘镇5个试点镇(街道)辖区内村(居)民实名制购买洁净型煤享受价格补贴(具体按照《西乡县2019年洁净型煤推广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洁净型煤供销配送单位:汉中市中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乡配送中心地址:城南街道城峡路中段(杨河建司东侧)。配送指定煤种:陕煤集团清洁型煤。
四、洁净型煤每吨统一售价为900元,5个试点镇(街道)辖区内村(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到配送网点实名制登记购买,并接受相关部门核查。
五、洁净型煤推广区域内禁止设立非指定煤销售场所,型煤经营者严禁储存、销售非指定煤种,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农村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要充分依托非洲猪瘟防控、木材检查站松线虫防治、运管执法、超限执法、砂石料外运等检查站,加强对过往拉运燃煤车辆的信息收集,对未经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运输非指定煤种进入洁净型煤推广区域的,将涉案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七、洁净型煤推广区域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洁净型煤燃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燃杂燃非现象,配合洁净型煤供销配送单位做好镇(村)级配送点的规划布置和监管;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小区、住户、商户等用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居民燃用洁净型煤取暖,属地镇(街道)要做好使用推广和安全防范的宣传引导工作。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安全使用,防止煤气中毒。
九、鼓励广大群众对经营销售及使用民用散煤、洁净型煤以次充好、掺杂造假、私自采购囤积贩卖散煤等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916-2707315、12369。
西乡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延伸阅读>>>
为助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0第十四届中国农村清洁取暖博览会暨2020城乡人居环境博览会(简称:2020暖博会)将于2020年3月21-23日在河北廊坊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暖博会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指导,中国炉具网主办,经过连续13届成功举办,已成为北方农村清洁取暖最专业、最权威的展会之一。面向城镇、聚焦农村、服务农村,是暖博会的独有特色。
扫码申请加入
农村清洁取暖赋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