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7年10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16号)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同时,文件提出“各市政府按照省清洁取暖工作统一要求,根据各市清洁取暖年度目标,制定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和奖补政策”。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发改委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溪清洁供暖实际,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5日向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已报送市法制办完成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印发后,将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推进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本溪市清洁取暖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本溪市清洁取暖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了全市供暖总体情况,提出了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结合本溪实际,提出了2018至2020年我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主要目标,即全面推进热电联产、达标排放集中锅炉、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工业余热等清洁型取暖。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达标排放集中锅炉、工业余热取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优先发展天然气、地热能、生物质、电等清洁能源取暖,向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到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比重达到60.6%以上;到2019年,全市清洁取暖比重达到63.7%以上;到2020年,全市清洁取暖比重达到72.1%以上。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从全力推进清洁燃煤供暖、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积极推进电供暖、因地制宜实施地热能供暖、科学推进生物质能供暖、高效利用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加快清洁供暖配套设施建设及改造、大力提高用户端能效,共九个方面提出各领域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目标及主要任务,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政策保障、完善管理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环保排放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共七个方面措施,对我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予以保障。
三、《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辽宁”、“电化辽宁”以及煤电企业转型转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本溪市清洁能源利用,提升全市清洁能源取暖比重,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清洁能源供热补充的格局,提高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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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0第十四届中国农村清洁取暖博览会暨2020城乡人居环境博览会(简称:2020暖博会)将于2020年3月21-23日在河北廊坊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暖博会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指导,中国炉具网主办,经过连续13届成功举办,已成为北方农村清洁取暖最专业、最权威的展会之一。面向城镇、聚焦农村、服务农村,是暖博会的独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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