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即墨区2019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为有效控制全区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8号)、青岛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全区统一部署与各镇、各街道、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蓝谷高新区、通济新经济区(以下统称各镇)分级负责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以各镇为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督导监管,建立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在未集中供热、供气的区域,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完成2019年青岛市下达给我区的推广任务(参照2018年青岛下发指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通济、环秀、潮海街道所有村庄和未实行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以及通济新区、北安街道、龙泉街道、龙山街道等区域部分村庄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使用率要达到100%(部分村庄是指:潘家庄、楼子 疃、圈子村、邢家岭、姜戈庄、西流峰;营西村、营东村、小庄村、郭家庄、王家后戈庄、刘家后戈庄;东、西蒋戈庄、韩家后寨村、张家小庄村、河南村、单家街、河北杨头、河东杨头、黄家山村、前、后麦泊村、西塔子夼村;前、后北葛村、刘家官庄村、东程戈庄村、西程戈庄村、前留村、刁家烟霞村、王家烟霞村、东九六夼村、西九六夼村、大村、石龙庄)。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清洁煤炭采购、生产加工与物流配送体系
1.根据我区具体情况,依托省、青岛市推荐的清洁煤生产加工及销售企业、环保炉具生产企业和其他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煤炭经营企业,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确定全区推广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主渠道企业。中标企业根据全区需求组织采购、生产、储备一定数量的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煤炭以及洁净环保炉具,保障充足供应,并保证同等质量下其产品销售价格为区内最低,满足全区居民冬季采暖需求。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原则上第一个单位为该事项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间:2019年9月
2.协助清洁煤炭经营、生产加工企业和洁净环保炉具生产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和网上销售体系,指导企业建立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的快速运送物流体系,方便居民购买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镇政府
完成时间:2019年9月
3.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配送工作程序为居民申请、村(社区)汇总上报到镇、镇协调中标企业统一配送到户。(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二)建立镇级民用散煤清洁化组织保障体系
1.各镇制定2019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和推进计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完成时间:2019年9月
2.出台我区鼓励使用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的配套经济政策,保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引导居民选择使用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按照“政府贴一部分、居民出一部分”的原则,居民购买清洁煤炭给予每户最高限量2吨/年、每吨500元的燃煤差价补贴(低于2吨/年时,按实际购买数量进行补贴),使居民购买清洁煤炭的价格略低于居民自购劣质燃煤的平均价格;居民购买洁净环保炉具按500元/台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区、镇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负担 50%。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镇政府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3.各镇、村(社区)建立快捷便民的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供应和配送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到户到人的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宣传活动,以点带面,实现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连片推进。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三)建立全区煤炭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体系
1.集中整顿全区煤炭经营场所和经销单位,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禁止销售劣质民用散煤。合理布局全区煤炭市场,建立相对集中、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清洁煤炭经营、加工和储存场所。组织开展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执法检查,规范煤炭市场经营行为,引导煤炭企业守法经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各镇政府
2.全面加强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组织建立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中煤炭质量的监测频次,查处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炭和假冒清洁煤炭的违法行为,保障清洁煤炭的品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
3.依法加强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建立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体系。为加强煤质溯源监管,清洁煤炭原则上实行装袋配送,包装袋上要注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或在包装袋内放置标识卡。煤炭质量监管部门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清洁煤炭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凡质量不达标的,一经查实依法顶格处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调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落实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落实辖区责任。各镇要高度重视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分解细化目标,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本辖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
(三)加强督导宣传。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安全、正确使用清洁煤炭,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鞠朝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 忠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 : 高玉虎 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李海林 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
乔保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郑华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旭辉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江志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孙春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爱民 区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宫克云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正处级侦察员
孙居陆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二级调研员
李赫君 环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军和 通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爱玲 潮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 锦 北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伟 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雷雷 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志江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世伟 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斐斐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组织委员
冯媛媛 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张 明 大信镇副镇长
张 鹏 田横镇副镇长
牟雪艳 金口镇副镇长
徐海涛 灵山镇副镇长
孙正国 段泊岚镇党委委员
于 珊 移风店镇副镇长
赵彩秀 蓝村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王协俊 通济新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王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即墨区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供应配送工作程序
一、居民申请。
凡在辖区内居住,并且在当地派出所有户籍登记的居民为使用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的主体。有需求的居民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按每户清洁煤炭不超过2吨、洁净环保炉具不超过1台的标准,到所在村庄、社区统一申请办理购买指标,并如实填写《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卡》(附件5)。村庄、社区住户申请的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指标当年兑现,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
二、统计汇总。
由各村庄村委、社区居委会对《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卡》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情况汇总表》(附件6)。
三、公示上报。
各村庄、社区将《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情况汇总表》在本村庄、社区政务公开栏内公示五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盖章并报镇(街道)相关部门审核备案。镇(街道)审核无误后确认盖章,并将各村庄、社区统计汇总表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备案。
四、采购配送。
根据各镇(街道)申报的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数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并由中标企业以村庄、社区为单位,统一配送销售所需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村庄、社区居民持《即墨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清洁煤炭和洁净环保炉具购买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购买。
附件5
附件6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省、青岛驻即单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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