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关于洁净煤保供暨劣质散煤管控的公告
为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禁止劣质散煤流通、销售和使用,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推广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现公告如下:
一、洁净煤推广范围
2019年冬季取暖季期间,全县在“双代”不能覆盖区域及“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且需要燃煤取暖的农户,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推广使用洁净煤(洁净型煤、兰炭)取暖,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流通、销售和使用。
二、洁净煤补贴政策
2019年采暖季我县洁净型煤和兰炭按每吨补助200元且每户不超过2吨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强化劣质煤管控
一是严格洁净煤生产及销售企业监管,对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确认合格的洁净煤,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二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从县环保、交运、交警、国土、城管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不定期开展执法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进行排查、管控、打击。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属地责任,对在其所辖区域内发现销售劣质煤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联合执法队(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四是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流通、销售和使用劣质煤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受理电话7631001;13623197586。
河北省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
优质散煤(兰炭)宣传明白纸
兰炭是低灰、低硫、低磷、高活性的优质精煤,经特殊工艺烧制而成的半焦产品,因其燃烧时产生兰色火焰而得名。
兰炭是一种新型炭素材料,广泛运用于冶金、化工等领域,近年来因燃烧清洁而作为取暖替代用煤逐步进入普通农户家庭。与普通取暖用煤相比,热值高、耐烧、操作简便,更加环保。市场价格相对便宜,适合居民冬季取暖。
今年冬季我县在燃煤取暖户中推广使用兰炭和洁净型煤,政府补贴200元吨,每户补贴不超过2吨。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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