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2019-2021年)》的通知
呼政办字〔 2019〕9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委、办、局:
为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供热改革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为进一步提高冬季清洁取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呼和浩特市供热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遵循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到2020年,完成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挖潜提升改造和调峰热源建设,增加3000万平方米以上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淘汰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实现集中供热率85%以上;到2021年,继续提高清洁供热能力,在满足新增供热需求基础上,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呼和浩特市供热规划(2020-2035年)》《呼和浩特市热电联产规划》,科学指导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为辅、多热源互补,热网互联互通的供热格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挖掘现有电厂供热潜力
通过对呼市周边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的挖潜提升,到2020年9月,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提高到8935万平方米。
1.金山热电厂,2020年9月底前,通过供热能力提升改造(灵活性改造),增加供热能力400万平方米,总供热能力达到145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2.金桥电厂,2020年9月底前,通过供热能力提升改造(电蓄热锅炉和灵活性改造),增加供热能力1400万平方米,总供热能力达到2815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金桥热电厂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3.京能盛乐电厂,2020年9月底前,通过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高背压和灵活性改造),增加供热能力570万平方米,总供热能力达到167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现有大型燃煤热源厂进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我市现有5座大型燃煤热源厂,总供热能力4182万平方米,现状供热面积2085万平方米,先期进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增加清洁取暖供热能力。
1.城发桥靠热源厂,供热能力1369万平方米,现状供热面积799万平方米,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9月底前,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2.城发三合村热源厂,供热能力747万平方米,现状供热面积540万平方米,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9月底前,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3.城发辛家营热源厂,供热能力达到1070万平方米,原供热面积已由京能盛乐长输热电联产替代,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9月底前,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4.富泰光明热源厂,供热能力498万平方米,现状供热面积296万平方米,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9月底前,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富泰热力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5.富泰巴彦热源厂,供热能力498万平方米,现状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2019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2021年9月底前,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富泰热力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实施引热入呼工程及热调峰热源建设
2019年底,完成毫沁营调峰热源厂和金桥调峰热源厂的建设,增加供热能力750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金山热电厂调峰热源建设,增加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同时在2019年进行大唐托电长输和旗下营长输供热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
1.毫沁营调峰热源厂,2019年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并投运,增加供热能力5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人民政府
2.城发金桥调峰热源厂,2019年底前完成调峰热源建设,增加供热能力25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人民政府
3.金山热电厂调峰热源建设,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完工,增加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土左旗人民政府
4.大唐托电热源入呼项目,2019年底前完成大唐托电热源入呼长输供热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前完成大唐托电至班定营长输工程建设,增加6000万平方米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富泰热力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四区人民政府、土左旗人民政府、和林县人民政府、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5.旗下营热电厂热源入呼项目,2019年完成项目以及配套长输供热管线工程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旗下营电厂至城发毫沁营热源厂长输工程建设,增加1800万平方米的热电联产供热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区人民政府、赛罕区人民政府
6.迁建呼市热电厂,2019年底完成新建呼市热电厂的选址和论证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新建呼市热电厂及配套供热管线工程的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2021年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北方联合电力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五)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改造
2019年至2021年,实施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工程,对现有供热管网进行统一建设和改造,实现现有清洁供热能力全部释放。
1. 2019年底,完成新建和联通主干供热管网30.9公里,实现热电厂与其供热区域内其他主力热源主干管网的互联互通,并实现主力热源与计划淘汰燃煤、燃气锅炉房连通。
2. 2020年底,完成新建和联通主干供热管网56.3公里,建成城市市区纵横主干供热管网,进一步增加热网输配能力,具备淘汰部分燃煤供热锅炉和燃气供热锅炉条件。
3. 2021年底,完成新建和联通主干供热管网32.9公里,建成城区西二环、北二环供热环网,具备输送大唐托电、旗下营电厂热源条件。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管网公司(富泰热力公司)、城发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执法管局、市交管支队、市财政局、市四区人民政府
(六)老旧二次供热管网改造
加大老旧二次供热管网改造力度,解决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老化、腐蚀、损坏造成的热损失严重、供暖效果差等问题。通过改造,提高供热管网输送效率,减少热损失,提高供热质量。所需资金可以利用城市新建建筑供热设施配套费解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供热企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管支队、市四区人民政府
(七)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
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工作,共计70台、1225蒸吨,供热面积151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四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相关供热企业
(八)城中村、城边村燃煤散烧综合治理
2019年底前,将我市城中村、城边村67820户燃煤散烧户全部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其中,新城区11019户,回民区11025户,玉泉区18224户,赛罕区26552户,土左旗1000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四区人民政府、土左旗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管支队、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呼和浩特供电局、中燃公司、燃热公司、相关供热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的实施。
(二)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和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市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定期对企业承担的任务进行督查,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微信微博大力宣传冬季清洁取暖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市民节能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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