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召开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动员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滦平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直部门、中标企业代表与县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据了解,2019年,滦平县计划新增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户数30702户,同步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滦平县委书记赵振清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保障经济发展的前提要件、是一项惠及群众的民生实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强的决心、最硬的举措、最高的效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把握关键,全力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造势,讲明政策标准,做好保障服务,协调管理到位,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高质量开展工作。三是压实责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坚决把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如期高质高效完成。
滦平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摘要:
一、洁净型煤补贴
普通用户:用户购买2吨洁净型煤,每吨可享受补贴600元、自费775元,即购买2吨煤只需1550元。以前年份使用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并且仍继续使用洁净型煤的用户,同样享受此项补贴政策。
低保户:低保户购买洁净型煤,第一吨补贴600元,第二吨在补贴600元的基础上再多补贴388元,即购买2吨煤只需1162元。
拟实施房屋收储区域内用户:不安装炉具的用户可享受补贴不超过2.5吨。
二、炉具补贴
五保户:购买1吨煤即可安装炉具。
未列入拟收储区域的用户:购买2吨以上洁净型煤,用户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型煤炉具,炉具企业免费配送安装,并对居民进行使用培训。
三、散煤置换
各用户现有存储的散煤,给予1:1置换洁净型煤。
按照《滦平县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减少和抑制冬季散煤取暖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滦平县开展以洁净型煤替代散煤燃烧为主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洁净型煤推广区域为中兴路街道、滦平镇、长山峪镇、大屯镇、平坊满族乡五个乡镇全区域及其他乡镇重点村。
滦平县也将加快推进集中供热覆盖,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区域实施洁净型煤推广工作,通过确定生产配送主体,构建供应配送网络,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等方面,认真做好洁净型煤保供推广工作。
同时,加强散煤销售点取缔以及散煤销售监管执法,散煤“禁燃区”内居民不得使用散煤取暖,减少和抑制冬季散煤取暖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019年,计划新增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户数30702户,同步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附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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