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煤改电工程有关工作的函
克煤改电办函〔201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春林同志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现场办公会议纪要》(新政阅〔2019〕70号)要求,自治区组织召开煤改电进度调度会议,研究起草了《南疆四地州煤改电(一期)工程2019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确保克州2019年煤改电工程符合全区进度要求,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县(市)结合确村确户情况,进一步优化2019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抄送州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4月20日前审定印发
二、自治州财政局要规范煤改电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研究制定《煤改电工程入户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已到位自治区补贴资金安全用于工程建设。各县(市)做好补贴资金跟踪落实,2019年4月-5月,每10天向州财政局报送支付进度,6月每5天向州财政局报送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在时限内支付完毕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5月1日前完成《煤改电工程入户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三、2019年煤改电入户工程自治区补贴资金3941万元已拨付至各县(市),请州住建局督促指导县(市)扩大煤改电试点范围,以集中连片中心村为重点,与当地供电公司共同选取2019年确村确户中具备实施条件的村进行整村推进建设。各县(市)尽快编制第一批煤改电入户工程招标方案,报州住建局审定后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财政局
时间要求:各县(市)4月20日前编制完成第一批煤改电入户工程招标方案,报州住建局审核。州住建局要在4月25日前完成招标方案审定,并立即组织招标工作。
近期自治区将召开煤改电工作会议,以上工作将作为我州推进煤改电工程重要内容向自治区汇报。请各县(市)、州直各部门高度重视煤改电工作,务必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联系人:崔毅 阿克拉依 4239539 4221425(传真)
自治州煤改电工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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