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与北京、天津、河北及相关能源企业分别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协议》。
根据以上《协议》,京津冀三省(市)地方政府要优先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供应,并在1个月内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同时,京津冀要坚持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疏堵结合,通过落实优质煤源、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制定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京津冀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优质低硫散煤、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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