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近日,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指出,2022年-2024年期间灵武市实施九大项目,项目总规模约为583.7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2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到2024年城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城区及乡镇农村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完成节能改造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宁夏灵武市在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器、电热炕等设备进行煤改电工作。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264.68万平方米,解决农村清洁取暖共计26468户。
在各乡镇进行太阳能光热+辅助能源(电直热、燃气壁挂炉或热泵)、太阳能光伏+电供暖(蓄热或直热电暖器或热泵)等供暖改造,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供暖改造,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40万平方米,解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共计4000户。
在各乡镇及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新华桥管理站进行“煤改气”,推进天然气管道向村镇延伸,鼓励在村镇集中区布局建设LNG储罐,通过LNG转换天然气等供气方式,满足村镇用气需要。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20万平方米,改造户数共计2000户。
实施灵武市村镇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各乡镇辖区内的村部、卫生所、村小学、幼儿园、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一般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耦合供暖,鼓励在条件适宜的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供暖技术实施新能源供暖项目。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5万平方米。
补贴标准方面,方案指出针对农村分户式清洁取暖项目,根据不同技术类型确定补贴标准:太阳能供暖项目、煤改电项目、煤改气项目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平均值分别为:14500元/户、13500元/户、9000元/户;对应农户平均自筹金额分别为:3000元/户、1500元/户、1000元/户。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建设费用。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灵党办〔2022〕89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最大效益,全面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推动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灵武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思路,扎实推动我市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着力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清洁替代,安全发展。以实现100%清洁取暖率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燃煤和排放不达标的燃气锅炉供暖,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天然气、电力、热力等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天然气、电力、余热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立足辖区内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科学评估,根据不同片区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坚决杜绝返煤现象。
全面推进,重点先行。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统筹推进城区、城乡接合部、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对同一类别地区,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在保障民生取暖安全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完善基础条件,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统筹优化顶层设计、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市政府负总责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抓好具体落实,推动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工作目标
2022年—2024年期间实施九大项目,项目总规模约为583.7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2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到2024年城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城区及乡镇农村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完成节能改造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提升。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现县域清洁供热全覆盖为目标,切实做好我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和指导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政策;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工作;研究处理与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资金筹措组、项目实施组、能源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李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研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实施计划,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督促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二)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杨斌同志牵头,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发改局、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邀请专家,组建文本编制团队,对城市建成区、乡镇农村地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接做好向自治区厅局、国家部委的沟通汇报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安排,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及时下发督办通知,融媒体中心负责相关政策宣传,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
2.资金筹措组
由孙佳永同志牵头,成员由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积极筹措项目地方资金的配套工作,合理充足安排年度资金预算,同时协调各乡镇落实配套资金,依法依规筹集债券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保障地方配套资金。
3.项目实施组
由杨斌同志牵头,成员由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各乡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供热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具体清洁取暖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乡镇配合统计上报村镇学校、卫生所等一般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数量。各乡镇和供热企业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负责本辖区清洁取暖改造户数摸底调查、政策宣传,引导农户积极申报,组织农户实施改造。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的入库申请、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信息汇总与上报等工作,并设专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定期上报项目进度与完成情况。
4.能源保障组
由孙佳永同志牵头,成员由发改局、工信局、供电公司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峰谷电价和电力增容、供电保障等工作;负责对接协调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拓展上游供气渠道,确保“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能源供应。
领导小组成员及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实行席位制,因组成人员缺位或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的继任者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五、重点任务分工
(一)实施灵武市农村居民“煤改电”项目
在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器、电热炕等设备进行煤改电工作。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264.68万平方米,解决农村清洁取暖共计26468户。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农户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二)实施灵武市农村居民太阳能供暖项目
在各乡镇进行太阳能光热+辅助能源(电直热、燃气壁挂炉或热泵)、太阳能光伏+电供暖(蓄热或直热电暖器或热泵)等供暖改造,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供暖改造,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40万平方米,解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共计4000户。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农户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实施农村居民“煤改气”项目
在各乡镇及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渡口新华桥管理站进行“煤改气”,推进天然气管道向村镇延伸,鼓励在村镇集中区布局建设LNG储罐,通过LNG转换天然气等供气方式,满足村镇用气需要。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20万平方米,改造户数共计2000户。
实施主体:住建局、宁夏仁存渡护岸林场
配合单位: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农户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实施城市北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在临港工业园区,新建供热一级管网 3464 米,供热二级管网1660米,新建供热中心1座,涉及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同步建设城市北区清洁取暖管理平台,整合临港工业园区管理、运行维护、动态监管和效果展示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企业服务取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投公司(能源公司)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市政府配套资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实施灵武市惠民供热节能改造项目
到2024年底完成龙凤佳苑、水木灵州二期(木华苑)、盛世嘉园3个小区集中供暖管道及供热装置实施改造建设,改造面积33万平方米。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区街道办、城投公司(能源公司)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市政府配套及居民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六)实施灵武市村镇公共建筑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各乡镇辖区内的村部、卫生所、村小学、幼儿园、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一般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耦合供暖,鼓励在条件适宜的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供暖技术实施新能源供暖项目。到2024年底,实施改造面积约5万平方米。实施主体:住建局配合单位: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市政府配套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实施灵武市村镇公共建筑“煤改气”项目
对各乡镇辖区内的村部、卫生所、村小学、幼儿园、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一般公共建筑,积极推进“煤改气”。到2024年底,改造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市政府配套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八)实施灵武市乡镇电网建设项目
对各乡镇实施电网改造,总投资6950万元。推进乡镇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着力解决乡镇配电网电压低、网架薄弱、供电可靠性低等问题,实现部分乡镇地区通动力电,提升电网运行效率,提升区域清洁取暖项目电网供电保障能力。
实施主体: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九)实施灵武市农村地区农房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
针对各乡镇建筑保温性能缺陷比较严重的农房实施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主要包括增设密封窗帘、外墙保温、屋顶保温等,根据房屋建筑情况或农户需要采取合适的技术方案,增设阳光房,减少供暖需求。到2024年底,完成改造面积约194.6万平方米。
实施主体: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农户自筹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
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煤改气”气价政策、供热价格政策,研究制定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资金补贴和居民自筹标准
针对农村分户式清洁取暖项目,根据不同技术类型确定补贴标准:太阳能供暖项目、煤改电项目、煤改气项目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平均值分别为:14500元/户、13500元/户、9000元/户;对应农户平均自筹金额分别为:3000元/户、1500元/户、1000元/户。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建设费用。
农村分户式清洁取暖项目,设计供暖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户,供暖设备采购价格应参考近2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相同技术方案的政府采购价格,通过招投标确定入围企业。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各乡镇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制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与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准确进行资金拨付与结算,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并做好各项资金往来财务明细及相关凭证存档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各乡镇
(四)优化电力供应保障
持续优化电网结构,完善设备装备,加强电力增容及电网敷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城乡用电需要,确保“煤改电”项目的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五)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
拓展上游供气渠道,保障全市“煤改气”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签订并落实天然气供气合同。积极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协调增加用气高峰供气量,开拓多气源供应局面,保障天然气供应。
责任单位:发改局、燃气企业
(六)加强项目监管,确保不返煤
各乡镇要定期组织对本辖区清洁取暖工程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散煤专班”职能,全面做好全市散煤管控工作,加强“散煤”治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对不同取暖类型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防止散煤取暖“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局
七、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把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主动认领任务,对标任务分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聚合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凝聚广泛共识。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要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程度和参与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努力形成更多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市住建局、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主要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开展不扎实、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各乡镇要于每季度结束前15天将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汇总后及时发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xlwsz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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