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具网讯:青岛市2022年清洁煤炭推广19800吨。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附件2)青岛市2022年民用清洁散煤推广工作方案指出,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无烟煤、清洁型煤等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青岛市2022年清洁煤炭推广19800吨。
附件2
青岛市2022年民用清洁散煤推广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6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民用清洁散煤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设置推广目标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无烟煤、清洁型煤等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早日实现散煤清零。
二、完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
在近几年清洁煤炭推广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洁煤炭及节能环保炉具供应和配送服务网络。组织采购、生产、储备一定数量的清洁煤炭,保障充足供应,满足辖区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居民冬季采暖需求。加强对商品煤质量抽检,确保清洁煤炭质量。
三、做好清洁煤炭宣传引导
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用好煤、配好炉、少用煤、保蓝天”的知识和政策。做好炉具摸底调查,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等安全用煤知识普及,提高群众对清洁煤炭及节能环保炉具的安全使用水平。
四、做好资金支持
各区(市)要根据财政状况,对群众购买的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给予适当补贴,让群众得实惠、用得起,确保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顺利推广。对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及洁净环保炉具的镇(街道)、村(社区)由所在区(市)奖补工作经费。
五、抓紧组织推进
请各区(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抓紧对接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合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汇总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清洁煤炭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金宏反馈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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